動態訊息

「正視事業廢棄物處理處置的問題」公聽會

文章發布日期:2016/6/21 / 高市議壇NO.4

  據環保署資料統計,國內公有掩埋場剩餘容量約348萬方,民營掩埋場剩餘容量約72萬方,剩餘掩埋年限預估在107年底達到飽和。為正視最終處置設施不足的情形,高雄市議會於105年6月4日舉行「正視事業廢棄物處理處置的問題」公聽會,由陳明澤與陳政聞議員共同主持,陸淑美、張文瑞、劉德林等議員列席,高雄副市長陳金德也列席參與,另有專家學者、業界廠商、廢棄物處理業者、環保團體等多方代表共同與會。

  陳明澤議員指出,台灣公、民營掩埋場可用年限僅約2至3年,焚化爐燃燒後產生的底渣雖可回收再利用,但近年來中苗地區都曾出現底渣非法再利用的污染問題。此外,亦有業者為圖謀暴利,非法傾倒或棄置廢棄物,對環境造成嚴重破壞,故希望聽取各方意見,從法令、現況及政策三面向,探討廢棄物處理及處置之議題。

  輔英科技大學賴進興教授表示,除了大型企業產生的事業廢棄物外,中、小企業的事業廢棄物也很多,就連家戶廢水也都會產生底渣,他呼籲廢棄物之處理應在法令下被嚴謹管理與規範,防止廢棄物之污染進入食物鏈。

  中山大學陳康興教授說,焚化是目前廢棄物之主流處理方式,而其產生的底渣最終都將面臨掩埋場設置等問題。他表示,國內處理技術及防範措施已達一定的水平,而如何讓業者依法處理廢棄物,讓市府依法取締不法業者,形成保護環境的良性循環是重要議題。

  工研院蔡振球博士則提出,廢棄物處理要達零廢棄之程度還須時間再求進步,以目前最終廢棄物的掩埋須要有嚴格法令規範、專業技術之監控,才能降低環境污染。他贊同環保團體作為第三方之監督機構。另外,他呼籲業者將維護環境視為內部成本,勿因追求利潤而非法處理廢棄物。

  廢棄物處理業者表示,各合法掩埋場已接近飽和,目前另租倉庫放置廢棄物,或尋求其他方式解決問題,他們盼市府儘快協助迫在眉睫之問題。

  環保團體則表示,為解決掩埋空間不足,減少非法棄置問題,環保署積極籌劃解決對策,除持續推動源頭減量及再利用等措施外,評估增加最終處置之掩埋容積,規劃既有掩埋場挖除活化及資源物填海造島(陸)等策略,以因應最終處置之需求。另外他們也提到,依自來水法第11條規定,水質水量保護區應禁止設置垃圾掩埋場,呼籲市府應依法行政、嚴加取締。

  陸淑美議員表示,在民國80幾年台灣曾爆發垃圾大戰,家戶垃圾都無人處理,當時因需求之急迫性,以及環保意識尚未抬頭,故建設岡山資源回收廠時並無人抗爭。她企盼未來市府能訂定嚴格規範,以法令保護水源區及不適合設置掩埋場的地區。

  劉德林議員則說,市府有責任保護高雄市民的生活環境,研擬出妥善處置廢棄物及環境共存的方法,並從中央到地方徹底執行政策,在法源基礎下嚴加把關市民權益。

  張文瑞議員對劉德林議員的說法表示贊同。他呼籲,廢棄物的產生雖無可避免,但市府應尋求更多方法以減少最終廢棄物的產出,並加強取締非法傾倒廢棄物之業者,給予市民好的生活環境。

  陳明澤議員結論,希望透過此次公聽會能讓政府、業者、環保團體及民眾都正視事業廢棄物處置的困境,呼籲市府能儘快提出因應作法,並訂定嚴格及詳盡的規範,為高雄取得產業發展及維護環境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