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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現勘舊高縣長官邸和鳳青段土地

文章發布日期:2019/5/23 / 高市議壇NO.39

  位於鳳山區鳳崗路的舊高縣長官邸,縣市合併後至今經過多次流標,目前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決定再次公告招標,同時也設定地上權,以活化公有財產,增加市庫收益,高雄市議會議員於5月2日前往現勘,以了解舊官邸現況。

  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財政局提出7件市有地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案,議員們關心舊高縣長官邸以及位於鳳山區鳳青重劃區等案土地設定地上權的規劃。

  緊鄰曹公國小的舊縣長官邸,為地下一樓、地上二樓建物,包括庭院等為1,378平方公尺(約416坪),縣市合併後,經過多次招租均流標,期間曾經規劃成立公托中心,然因官邸房舍老舊、結構鑑定不符標準,所以無法改修,而閒置至今,李雅靜議員以及黃捷議員也派員了解市府設定地上權的緣由。

  目前高雄市政府針對舊縣長官邸採取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期望增進市有不動產的使用效益或增加市庫收益。另外,也現勘前臨文龍東路、後臨文藝街、近青年路口的六筆鳳山區鳳青段屬第三之一種住宅區的土地,李雅靜議員認為雖然此區塊的土地價值超過3、4億元,然設定地上權其60%的建蔽率吸引力不高,若依住宅使用,設定使用50至70年的地上權,但對於可能作為商業使用而言,時間過長,她希望財政局提出以上兩案設定地上權的評估效益。

 

已多次流標的舊高縣長官邸,市府財政局決定再次公告招標設定地上權,增加市庫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