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議會開工第一天立即召開程序委員會議,決議自3月28日至6月5日舉行第4屆第3次定期大會,會期共計70天。
議會於2月15日舉行第8次程序委員會議,由康裕成議長主持,曾俊傑副議長及江瑞鴻、黃香菽、陳善慧、陳明澤、邱俊憲、朱信強、劉德林等議員與會。
會議討論第3次定期大會議事日程表草案,主要議程安排有市長施政報告與質詢、部門業務報告與質詢、市政總質詢、分組審查、審議市政府提案及議員提案等。
上次定期大會有3項重要法案尚未完成審議,包括高雄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高雄市寵物生命紀念自治條例及高雄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自治條例等草案。
康議長期盼全體議員繼續努力,在第3次定期大會完成3項重要法案的審議,保障市民權益及促進城市進步。
經程序委員會審慎討論,康議長敲槌決議第3次定期大會自3月28日至6月5 日舉行,會期共計7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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