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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每日工時12小時上限該如何計算?--「高雄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

文章發布日期:2022/4/22 / 高市議壇NO.74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研擬《高雄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經媒體報導後引起民眾廣泛討論,尤以草案中每日12小時工時限制爭議最大,高雄市議會於4月6日召開制定「高雄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對於同時加入不同平台該如何計算工時,再者黑箱計薪、跑一趟單該如何計算才符合法定基本工資,建議運用行政管制手段要求平台業者,讓外送員工作有保障。

  主持人林于凱議員表示,在12小時的限制上,外送員必須要1小時衝到4-5次,才能符合基本工時168元,然而外送平台與外送員兩者之間非勞雇關係,因此外送員無法享有勞基法中勞工的醫療保障與保險權利。針對草案中第四條外送平台業者應以外送員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購買意外傷害的醫療保險,實支實付型或日額支付型,應訂定保額,不應由外送平台自行認定。

  主持人之一李雅慧議員提到,目前六都當中對於外送員有12小時上限的規定有新北、臺南和高雄,若外送員加入不同平台,12小時該如何認定,再者若跨縣市的外送會有跨域屬地的認定問題。她也提到2019年外送員每單收入65-70元,現在已降到44元,限制工時將會限制收入上限。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蘇柏豪理事表示,實支實付要定在10萬元才算相對合理,保額應該由外送員自選,再由平台補助外送員。針對外送平台對於有車禍事故的外送員便立即停權的處分,平台應該有輔導機制而非直接停權,他希望政府建立解決外送員與平台的爭議處理機制,應比勞資調解更有效率,避免曠日廢時。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陳昱安理事長表示,外送員的車資費用被平台無限下修,現今外送員不斷增加,使得訂單量被稀釋,道路使用上增多,以全職外送員為例一天道路使用12小時,車禍機率也提高到10倍到12倍以上,而12小時的限制,若外送員在臺北市接單送到新北市這該如何計算,他強烈建議草案訂定不能單從限制外送員思考,應從平台機制處理。

  高雄市職業總工會蔡連行總幹事對於12小時的限制,認為政府應先從平台與外送員的勞動契約進行審核,對其獎金制度是否合理?常有外送員取單率將達到85%時就接不到單,建議訂定草案前先與外送員溝通。再者推派員工代表參與平台制度的討論,更需要政府予以協助。

  社團法人台灣數位平台經濟協會李德萱律師提到,12小時限制對於跨平台接單的外送員窒礙難行,目前外送員薪資、預告報酬、獎勵等都在APP上,若要訂定最低薪資,平台業者會有變相轉嫁到消費者或者商家的可能,造成單量萎縮,外送員也會受到影響

  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吳明孝助理教授認為,平台業者與外送員之間若為承攬關係,那麼承攬產生的外部成本應該由平台承擔,因此草案要管理的對象應該是平台而非外送員,他也提到平台與外送員應該以定型化契約來約定,市府以行政管制的手段來管理。

  最後李雅慧議員建議勞工局先開設一窗口讓外送員有申訴的管道,林于凱議員認為自治條例有必要與平台業者進行討論,契約內容和平台管理的問題。並建議外送員串聯一起推動外送員專法,對平台作有效的要求,解決平台逃避責任的問題。

 

公聽會中,大家呼籲市府運用行政管制手段要求平台業者,以保障外送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