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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入情緒教育 防止不當管教發生--「打造良好幼兒環境,幼兒不當管教爭議解決對策」公聽會

文章發布日期:2022/3/23 / 高市議壇NO.73

  幼兒管教不當事件近來層出不窮,如何透過前期的準備減少事件的發生,同時強化家長與老師間的溝通,高雄市議會3月10日舉辦「打造良好幼兒環境,幼兒不當管教爭議解決對策」公聽會,由童燕珍議員主持,陳美雅、林義迪及劉德林議員列席,期盼短期內在幼教學制與從業人員培訓上,納入情緒管理教育,讓相關幼教人員懂得如何管理與抒發自我情緒。

  童燕珍議員表示,3月 3日行政院會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但相關的法令對於執法機關與業者在執行面仍較為不利,期待未來中央在修法上降低爭議,讓法令能成為業者執行的依據與保障,以打造更優質的幼教環境。

  吳怡玎立委期待透過公聽會了解幼兒教育者的心聲,未來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的修法上更著力。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黄世鈺教授呼籲從教育著手,增加預算與經費納入情緒教育,教導幼教老師如何正確管理情緒;在修法上,期盼能將不當管教的當或不當,作有明確的界定,不應有模糊地帶。

  陳美雅議員表示,時代變遷下教育方式也有所改變,教育上的抽象概念該如何羅列,以達適度管教,期待透過多方探討,讓相關法令修正能更臻完善。

  國立屏東大學教育行政研究所李銘義副教授建議教育局應設立調查委員會,在硬體方面應強化幼稚園園區監視攝影器材加裝與檔案留存機制,並定期檢查,當事件發生時才能保障師生權益。另外,相關幼教系所,也應將法規與相關個案的說明與探討納入課程中。

  高雄市幼兒教育協會劉秋芳理事長理事指出,「幼兒教育與照顧法」的修正,在師生比下修、不當管教的定義不明確、罰則偏高等三個面向仍有待討論,期盼修法對於園方、師生及家長均能有更好的保障。

  前國民教育輔導國小組幼教科輔導團羅惠芬輔導員認為除了透過修法外,應從教育場域改變做起,當發現幼教生有狀況時不應只有幼教老師獨自面對,而是有其他人員如園長、心理醫師等介入,而非將所有壓力都放在老師身上。

  高雄市幼稚教育協會陳靜江理事長對於未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為66條是否能提升幼教品質保持質疑,認為在裁罰上應有妥適的比例原則,莫讓幼教人員心灰意冷,讓幼教業陷入人才荒。

  高雄市托嬰協會徐嘉彰常務理事表示,托嬰中心為面對各種評鑑,以致托嬰人員須將重心放在文書行政上,不僅拉低托嬰品質,也增添人員心理壓力。在心理層面未被關懷下,難以留住人才的窘境,呼籲從減少評鑑文書處理業務及托嬰人員就業前能設有心理測驗機制等兩方面進行改善。

  孟德法律事務所李冠孟主持律師表示,目前兒權法或幼教法未明確規範不當管教,建議法規名詞解釋中透過立法進行概括性解釋;證據方面,建議園方業者須設置具有影音功能監視器並保留影像至一定期限的規定,讓證據得以留存;政府應編列相關經費讓幼教師未來能持續進修情緒管理方面課程;從勞基法的請假制度進行調整,讓家長有更充裕的時間陪伴並參與孩子的成長,而非幼教師囊括所有教育責任。

  高雄市幼兒教育協會楊娟哲理事以切身案例建議行政機關在受理家長投訴時,應要求提出確切證明,完善受理機制,才能降低家長與園方後續的不必要衝突與司法程序。

  樂奇幼兒園林愛珠園長指出,園內老師在案件中獲法院不起訴處分,卻遭教育局裁罰12萬元並終身解除幼教師資格,認為教育局在行政程序上應有所檢討。

  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楊秀彥秘書長指出,目前幼保相關學制內缺乏針對0至2歲幼兒的課程、托育人員職前訓練期間無規劃現場實習課程、在職訓練情緒管理參與人員應在30人以下等方面進行改善,才能對從業人員工作上更有幫助。

  最後,童燕珍議員表示,除了期盼未來中央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法上能多為從業人員著想外,也希望在實務面從規劃幼保人員情緒管理課程、簡化幼保人員文書行政工作等方面加強,同時呼籲家庭教育中心著墨於親職教育課程的規劃,讓家長也願意上課,了解情緒教育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