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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空污排放標準應比臺中更嚴格--「高雄市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修訂及執法檢討」公聽會

文章發布日期:2021/4/21 / 高市議壇NO.62

  電力業、鋼鐵業長期造成高雄市固定污染源排放,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已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送審新版的「高雄市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而「高雄市鋼鐵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亦處於局內研擬階段,標準是否得宜?攸關市民健康安全。

  高雄市議會3月25日舉辦「高雄市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修訂及執法檢討」公聽會,由黃捷議員主持,陳致中議員列席,與市府相關局處、專家學者及團體提出相關建議與討論,公聽會中一致要求環保局對於「高雄市鋼鐵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研擬應強於臺中市。大社區空污監測系統設備嚴重不足,盼環保局短期內加強周界監測設備,以保障居民知情權。

  黃捷議員表示,雖「高雄市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正處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階段,環保局除了要持續追蹤審查進度外,針對剛上路的「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應建立完整的監測機制,同時設置足夠監測儀器,以完備執法中空氣污染物數據資料。

  陳致中議員表示,雖然目前「高雄市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仍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階段,但環保局應提前輔導業者進行改善,並提出相關因應對策,讓業者能提早做好準備。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蔡春進教授認為,排放標準應以最佳而非最低標準看待,目前已有許多先進技術可處理工廠之污染排放,如焚化廠可考慮採用先進觸媒式濾袋,以有效分解廢氣中之戴奧辛,並捕集廢氣中細懸浮微粒(PM2.5),呼籲市府應加強與產業的溝通,了解企業的考量與技術,並向企業宣導使用先進技術處理污染源的排放。

  大社環境守護聯盟代表表示,以大社工業區為例,僅有一台設置於大社區五常里的固定式OP-FTIR(開徑式傅立葉轉換紅外線光譜儀),每到下雨天居民都會聞到異味,透過市民專線進行空污事件通報,但稽查隊卻難在第一時間進行現場採樣,以致周邊社區成為首當其衝的空氣污染受災戶,盼高雄市的固定污染源周界監測系統能早日到位,以保障工業區居民的生命安全。

  地球公民基金會王敏玲副執行長表示,將目前環保局所研擬的「高雄市鋼鐵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與臺中市101年即提出的「鋼鐵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相比,如燒結工場之硫氧化物排放標準,臺中市為50ppm,高雄市則為65ppm,高雄市工業污染嚴重,但排放標準卻寬鬆於臺中市,會中強烈呼籲環保局將標準加嚴。針對大社區空污監測系統OP-FTIR設備僅楠陽國小一座,除了要求環保局於今年6月將大社區東側的監測設備如期補足外,並呼籲原預計於111年1月於大社區南側設置的監測設備,能提前於今年秋冬季前完成架設。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今年2月26日訂定發布「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強化管制22種有害空氣污染物。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海洋環境工程系暨研究所沈健全教授兼系主任對於環保局後續執法重點,提出四項建議,一、呼籲政府透過立法要求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量(VOCs)高之工廠設置微型空污監測儀,且相關數據即時連線予環保局,如有污染物洩漏可立即發現並處理;二、市府應將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量(VOCs)高之工廠周界包圍,並透過FTIR自動監測儀每5分鐘一次的數據,了解工廠排放情況;三、排放標準應以極端值而非平均值進行設計,才能真正找出污染源頭並進行開罰;四、期盼市府多設置霍氏紅外光儀(亦稱傅立葉轉換紅外線光譜儀,FTIR)於工業區內進行空氣品質監測。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南部辦公室陳婉娥主任表示,高雄市從109年秋冬至今,空氣品質指標 AQI多落在橘、紅兩色,顯示高雄嚴重空氣品質不良,加上異物逸散問題,使得市民健康長期受到威脅,呼籲高雄市政府對於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應比臺中市更為嚴格。

  居住小港區的在社團法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于仙玲代表也要求市府站穩立場,將排放標準加嚴,勿讓下一代繼續受空污危害。

  最後,黃捷議員對於此次公聽會討論做出四點結論,一、要求市政團隊儘快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追蹤新版的「高雄市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審查進度;二、「高雄市鋼鐵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的研擬,期盼環保局下次與鋼鐵業召開公聽會時,提出之標準只能更嚴格不能降低;三、不論「高雄市鋼鐵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的研擬或「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執行,應與臺中市標準相比,高雄市僅能持平或更嚴格,切勿放寬標準;四、針對高雄市空氣品質監測儀器不足,請環保局盤點並提出預算,議會將一同協助爭取,盼加快補齊設備以利監測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