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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埔新村眷村民宿試辦計畫」公聽會

文章發布日期:2018/9/27 / 高市議壇NO.31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依據資產保存法,指定或登錄的歷史建築可以申請民宿,讓民宿業者得以進駐黃埔新村,然而此舉是否為保存眷村文化的適當方式?又為探討如何結合鳳山的觀光資源推動軍事觀光,高雄市議會於8月31日召開「黃埔新村眷村民宿試辦計畫公聽會」,由李雅靜議員主持,邀請專家、學者進行探討。

  樹德科技大學黃慶源副教授表示,民宿為商業屬性,與一般住家不同,可能會影響原本在此「以住代護」的住戶生活,他呼籲市府要定位清楚,才不會造成執行上的衝突。

  高雄餐旅大學吳英偉副教授則建議市府應從觀光的角度出發,並參考日本「地方創生」政策,思考黃埔新村是否也有「地方創生」的機會。

  鳳邑赤山文史工作室鄭溫乾創意總監指出,黃埔新村眷村民宿規模小,經營不易,且附近生活機能不便利,建議市府可考慮試著擴大整個民宿範圍,才能吸引更多觀光客入住。

  大仁科技大學林爵士副教授認為,黃埔新村眷村民宿應更貼近生活,發展深度旅遊行程,妥善利用原有資源,譬如將文化公車路線與黃埔新村結合,讓遊客不僅能在鳳山住宿也能玩遍鳳山古城,帶動地方經濟。

  國立台東專科學校顧超光副教授提出,眷村文化與老屋的保存相當重要,應以眷村再利用為主軸,並結合DIY體驗,如此更能成功推動整個民宿計畫,也才能朝永續經營方向發展。

  最後,李雅靜議員也期望,透過產官學的合作,確實保存鳳山的在地文化,並運用黃埔新村原有的文化特色,將這個台灣最早的眷村變成一個動態式的博物館,成為高雄的一大亮點。

 

 

註:民宿之法源依據

  106年11月4日交通部修正《民宿管理辦法》,新增兩項可以設置民宿的區域:「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或登錄之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已擬具相關管理維護或保存計畫之區域。」、「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

  而黃埔新村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依文資法登錄之文化景觀」,可向觀光局申請民宿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