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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訂定高雄市社會住宅自治條例--「高雄市社會住宅擴建與營運藍圖」公聽會

文章發布日期:2022/1/22 / 高市議壇NO.71

  台積電即將到高雄設廠,產業招商前景令人振奮,但後續環境與住宅問題,更應提前積極盤點整治,讓城市再升級。高雄市議會110年12月20日舉辦「高雄市社會住宅擴建與營運藍圖」公聽會,由吳益政議員主持,陳麗珍議員列席,會中建議以社會問題看待社會住宅議題,期盼透過「高雄市社會住宅自治條例」的推動,以實踐居住正義。

  吳益政議員表示,高雄市政府宣示4年內攜手中央推動8,800戶社會住宅興建政策,加上城中城大樓火災事件後允諾增加建設的1,200戶,共計約1萬戶,但單從105年衛福部統計數據指出,高雄有43,821戶九類弱勢族群社會住宅需求戶數,顯示目前社會住宅明顯不足。而依高雄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公辦社會住宅之租賃期間最長為三年。公辦社會住宅租賃及續租期間,合計不得超過六年。但具住宅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之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得延長為十二年。」恐不符合實況,建議可釋出部分住宅可供長期租賃,讓社宅租約長短更有彈性,更符合民眾實際需求。

  曾瑞宏建築師事務所曾瑞宏建築師認為,社會住宅推動應納入公民參與,以打造符合市民需求的住宅。且導入多元的社福設施,以增進社區交流,也應與過去的國宅有所區別。另外,社會住宅因各地方產業、財務狀況及人口等,而有所不同,呼籲制定高雄市專屬的自治條例,才能更有效率的執行。

  國立屏東大學不動產經營學系暨研究所白金安副教授建議,市府參考新加坡社宅採取定期整建維護的方式,維持一定居住品質,打破過去國宅建置完成後就不重視後續整修的既定印象。此外,社宅興建也應著重附屬設施與共融空間的需求,建立人與人之間的網絡建構。

  趙建銘建築師事務所趙建銘建築師說到,「共享生活是社會住宅的核心概念」,建議參考荷蘭採混居方式、WeLive的酒店式公寓概念等進行社宅規劃,後續可透過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將部分公共空間採「社區點數」使用方法,社區點數可藉由儲值或社區服務換得,使住戶產生更深的連結並發展背後的生活支持系統,鼓勵住戶持續參與並產生歸屬感。

  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吳明孝助理教授指出,目前社會住宅推動的問題在於財產稅的重分配效果有限,容積出售妨害都市計畫本質、興辦收益之注重與社會住宅政策背道而馳(獎勵民間興建必須保證獲利)、重劃與區段徵收涉及財務平衡與地方財政寬裕度。建議市府回歸社會政策的思維,考量分配與重分配的權衡。

  OURs 都市改革組織廖庭輝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合聘研究員建議,仍以盤點公共用地朝區段徵收以設定社會住宅用地,若購買法拍屋整理修繕維社會住宅恐有後續管理問題;社會住宅居住資格應以排隊制非抽籤制,讓真正有需求者能使用,並更有意願參與社宅前期規劃興建的討論;社宅管理費應分離計價,呈現真實的管理成本。

  陳麗珍議員表示,目前高雄市所興建的社會住宅數量仍供不應求,呼籲市府將市民居住問題比照醫療健保議題一樣重視,針對社會住宅租期年限問題也應與時俱進,應適度修改限制短期租賃的規定,滿足市民的居住需求。

  最後,吳益政議員表示,社會住宅問題應提高層面以社會問題看待,建議市府在出租資格上應採取排隊制而非抽籤制,而社會住宅是好宅非豪宅,在相關標章的爭取與實踐,以及建築產業人力、材料成本的反映等,市府應取得平衡。他也將整合此次公聽會專家學者的寶貴意見,積極推動「高雄市社會住宅自治條例」,期待下個會期順利提出草案。(圖片來源:高雄市政府都發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