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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威脅社區安全的精神疾病個案轉介通報標準--「高雄社會安全網的建置與檢視」公聽會

文章發布日期:2022/1/22 / 高市議壇NO.71

  社會治安事件日趨嚴重問題,社會安全網絡的建置與補闕已刻不容緩。高雄市議會於110年12月16日舉辦「高雄社會安全網的建置與檢視」公聽會,由鍾易仲議員主持,要求高雄市政府各局處共同探討,重新訂定疑似精神疾病個案轉介通報標準,從預防角度降低高風險因子。同時,針對危險物品的認定及社工回捐問題,應有更完善規範。

  鍾易仲議員表示,近期社會上時常發生隨機殺人、暴力群聚鬥毆、兒童虐待、少年霸凌、毒癮酒駕等事件,例如109年9月間,鳳山區就發生3起隨機傷人事件。公安問題涵蓋多面向,包含貧窮、失業、社會隔離等,都可能是因素之一,期待公私協力找出解決方案,建構社會安全網。另外,社工扮演安定社會的重要角色,鍾議員並關心社工薪資回捐問題,盼建立更嚴謹的法規,以減少陋習。

  義守大學財務金融管理學系李樑堅教授兼副校長表示,中央的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經費編列逐年增加,但社會事件仍層出不窮,成效未顯著。公安頻傳,也凸顯了公權力失能及自由人權的追求未達平衡的問題,期盼能從法規與制度面,給予警政單位更妥適的公權力支持;社工的自保機制應更周延,建議社工訪視高風險家庭應有其他單位陪同;針對社福機構經費的運作,呼籲市府補足社工機構的人事管理經費,以減少回捐陋習。

  國立屏東大學教育行政研究所李銘義副教授兼所長建議:政府與民間在社福方案委託的契約中應明文規定不能有回捐的違法行為,否則即須負擔違約賠償或尋求法律途徑;市府應針對高雄市現階段社會安全網絡下,可能的高風險問題進行評估與盤點,提出個案態樣及近期數據。

  嘉南藥理大學社會工作系余元傑教授認為,「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應考慮因社會時空環境變革,需社會服務的人數也變多,應進行盤點檢討社工人力供需問題;城鄉差距大,市府對於社工服務對象的分類與工作負擔也妥善協調與安排。

  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廖義銘教授指出,根據精神衛生法第14條指出,地方主管機關應邀集精神衛生專業人員、法律專家、病情穩定之病人、病人家屬或病人權益促進團體代表,辦理轄區有關精神疾病諮詢、審查等事項,目前未見市府邀集相關專家學者參與探討,期盼市府對於社會安全網的建構應更積極。另外,精神疾病嚴重病人保護人通報及管理辦法中對於保護人的責任與豁免兩者已失衡,期待未來能從法規建構更完善的權利與獎勵機制。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法政學系張宗隆講師認為,回捐本就屬違法,不能只期待吹哨者的出現,勞工局應對於作主動查訪與接受匿名檢舉,以保障勞工的權益;社會安全網在家暴、兒少、自殺防治等方面已有成效,但在隨機殺人事件上無積極作為,市府應更重視;危險物品如何認定?雖然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有相關規定,但對於品項與數量並無詳加的規範與介定,建議未來警察巡邏時,可針對帶有傷害性的物品進行紀錄,並上呈行政函釋。

  社團法人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協會陳仙季理事長表示,有關回捐問題,除了期盼政府從法制面訂定更嚴謹的機制,以避免社福單位的回捐陋習外,也希望社工人員學會保障自己的權益,若遇到不平等待遇都應進行申訴。

  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郭志南秘書長則建議市府針對社工薪資回捐不法事件,建立查核機制;傾聽第一線社工心聲,社福委員會應讓民間的相關社工工會加入,不該只有大型基金會的代表參與其中;回捐若屬實,應嚴懲涉案人而非社福機關停業造成機構人員失業等後續問題;強化ICF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應用於社會服務案中。

  最後,鍾易仲議員表示,針對社工薪資回捐問題,社會局應加強社福單位的宣導,呼籲相關局處將本次公聽會意見帶回,找出方案解決回捐陋習;要求衛生局針對精神個案,強化與警政單位的聯繫,建構社會安全網;攜帶甩棒、甩棍目前尚無強制的規範,期盼政府從法制面給予更明確的認定。讓社會大眾生活在安全無虞、無暴力威脅的環境,市府責無旁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