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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高雄市寵物生命紀念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規定寵物生命紀念業需具火化設施與用地合法

文章發布日期:2023/12/6 / 高市議壇NO.93

  今年4月農業部成立寵物管理科,針對寵物管理展開「出生至死亡全面照顧」的制度規劃,訂定「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寵物生命紀念設施使用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高雄市政府農業局依此要點制定自治條例,高雄市議會於10月26日召開制定「高雄市寵物生命紀念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會中再次強調焚化爐設施必須符合土地使用管制相關規定。

  主持人黃柏霖議員表示,寵物已成為許多家庭中重要的生活伴侶,然而過去以廢棄物清理方式看待寵物往生後的屍體處理方式已漸不為民眾所接受,希望政府正視寵物生命紀念管理,輔導業者能在合於法令下經營。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葉坤松處長提到,自治條例依照農業部112年7月11日公告「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寵物生命紀念設施使用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進行調整,由於設施的土地使用於非都市土地,所以業者必須提出興辦事業計畫書,供農業部審查,再由農業部將同意文件送至高雄市動物保護處。

  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廖義銘教授認為,寵物生命紀念設施為避鄰設施,是民眾真正在乎的問題,自治條例應有所規範。

  東吳大學法律系張錕盛教授表示,寵物生命紀念事業涉及相當多面向,其中農地和土地使用為最大關鍵,建議先進行多邊利益調和,以免業者申請到許可證後卻因避鄰設施等因素被罰。

  久久憶寵物生命有限公司莊主榮負責人表示,興辦事業計畫申請須注意地質敏感區調查等事項眾多,條例通過後可能現有業者有許多無法達成,如此一來,將呈現寡占市場的現象,他建議依照人類的殯葬管理模式公辦寵物火化場。

  中華民國寵物殯葬服務協會黃文徹秘書長認為,興辦事業申請對業者來說難度很高,希望制定自治條例不要損害舊有業者的利益。

  後來福務所吉畇璋執行長則認為,在114年國土計畫實施之前,業者應加速進行申請,而自治條例通過後保護合法的業者,也是讓業者有法可循。

  懷翔寵物生命事業代表關切自治條例第11條主管機關得設費率審議會,參與者是哪些代表?操作焚化爐人員應具備哪些條件?

  黃捷議員建議業者針對自治條例具體反映困難點,以便通過後減少爭議;方信淵議員則認為,制定自治條例讓業者可依循,使產業走向正常化,執行後若遇問題條例可以陸續修正。

  張博洋議員認為業者合法化,也能提供較好的服務,對飼主也相對有保障。湯詠瑜議員則針對生命關懷服務和屍體處理設施業,與苗栗寵物自治條例有不同的規定,高雄市是否應有所調整。

  黃秋媖議員表示,110年時她便提出公辦焚化爐,但未成功,然此作法可以解決80%業者現有的問題。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代表回應,寵物生命紀念設施是以用地來規範,合法業者要有自己的焚化爐,如果沒有就無法向市府申請許可證。而焚化爐必須要具有操作鍋爐的技術士,動保處應訂定管理辦法詳細規範。而業者有水化設施,也必須具有焚化爐,才能進行合法申請。

  綜合上述,黃柏霖議員表示,根據中央規定的脈絡,高雄市動物保護處認為寵物生命紀念業必須要設有焚化爐,所以不只有用地問題須面對,業者還要留意此避鄰設施及周邊居民的反映,以免影響設置。(圖片來源:高雄市動物保護處網站)

 

議員們盼自治條例的訂定,輔導業者在合於法令下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