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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自治條例 設置特色公園有機制可循--「高雄市共融式特色公園」公聽會

文章發布日期:2021/4/21 / 高市議壇NO.62

  特色公園該以誰的意見為主?高雄市議會於4月12日舉辦「高雄市共融式特色公園」公聽會,由黃柏霖、鍾易仲議員主持,林義迪、黃秋媖議員列席(如下圖),邀請公部門局處及專家學者一同探討特色公園推行之議題,與會專家學者建議朝推動「高雄市特色公園自治條例」邁進,讓特色公園設置過程能依據規範、按SOP流程執行。

  黃柏霖議員表示,特色公園深受市民期待,在設計上如何兼顧各年齡層、性別、身心障礙或一般兒童等需求,是市政府的一大挑戰,期盼透過舉辦公聽會,讓公部門參考專家學者所提供的寶貴意見,未來在特色公園的設置上,能更貼近市民生活。

  國立高雄大學建築學系曾梓峰教授兼行政副校長表示,特色公園比起過去的罐頭遊具公園,在設置上可能更花費時間、經費與心力,呼籲市府應研擬「高雄市特色公園自治條例」,讓過程具備規範與標準程序,遊具的設計也須通過認證,更具安全性,期盼公部門的行政效率有所提升。

  公園該如何具備創意與特色?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郭瑞坤教授建議,養工處編列公園開發預算時,應在設計費上進行檢討,將設計費與工程發包分開,鼓勵有意願投入之設計單位參與標案,同時讓設計單位也願意與民眾溝通,並將居民需求納入設計之中。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黃忠發教授建議,擬定自治條例將相關規範訂定清楚,例如哪些類型的公園需要改善?校園內遊戲場域是否納入當中?以及公民參與的機制與意見統一等,盼藉由法令訂出特色公園推動之SOP,讓後續作業及維護更有制度及規範。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人力與知識管理研究所劉廷揚教授建議,未來多座特色公園完工後,觀光局可推出特色公園地圖、交通局設置特色公園觀光列車,吸引外地客前來遊玩、觀賞,了解在地歷史與人文。此外,在公務預算有限的情況下,市府如何兼顧特色公園後續維護作業?劉教授建議市府尋找企業認養,並利用大學社會責任實踐(USR)計畫,將企業與大學之社會責任一併納入。

  樹德科技大學建築與室內設計研究所盧圓華特聘教授呼籲,市府要善用中央推行之大學社會責任實踐(USR)計畫,讓大學與建築師一同提案,學生能參與其中學習,對於未來從事相關產業有所助益,建築師也能藉由與學校的合作,更容易掌握在地特色與媒材的運用,讓特色公園更符合民眾需求。

  長期為推動北高雄特色公園而努力的黃秋媖議員,認為公園應具在地特色並融入美學,未來將與黃柏霖議員及其他關心特色公園議題之議員,一同推動將鄰里公園設計費從總經費之3%至5%,提升到5%至8%,甚至10%,讓特色公園更具創意性也兼顧美學。

  林義迪議員關心旗美地區特色遊具遊戲場域及遊具不足的問題,建議於旗山區鼓山公園內與美濃區中正湖(美濃湖)周邊設置具在地特色之遊具,提供孩童更優質的遊樂場域,也能吸引外地遊客前往旅遊,增加觀光效益。

  鍾易仲議員認同公園應聚焦於主題式設計,在有限經費下,多著墨於腹地較廣闊的公園建設中,讓更多民眾使用。也期盼市府能以更有效率的方式,讓公民參與討論,並彙整意見,以突顯公園的在地特色。 

  最後,黃柏霖議員表示,透過設置自治條例、爭取經費、媒合企業等方式協助公部門,期待府會共同努力為市民打造更宜居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