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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小時工時上限應刪除--「高雄市外送員風險與權益保障」公聽會

文章發布日期:2022/4/22 / 高市議壇NO.74

  針對外送員與外送平台間的勞資爭議不斷、外送員權益缺乏保障現況,高雄市議會4月15日舉行「高雄市外送員風險與權益保障」公聽會,與會人士認為外送員與外送平台並非雇傭關係,關於《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中外送員每日工時上限 12 小時的規定應該予刪除。

  主持人陳麗娜議員表示,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在本會期將送入議會審理,外送平台和外送員間的關係、投保、工時、適法性等問題須釐清,期待藉由討論制定出更符合需求的法令,讓業者有所依循。

  義守大學李樑堅副校長表示,外送經濟成長快速,外送平台與外送員是僱傭或承攬關係,政府各部門管理意見分歧。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有附加12小時的規定,這是高雄市才有的規定,年輕人認為工作自由彈性,但送單價格降低,外送員常為了搶單發生意外,卻又想達到薪資期望值,有點兩難。要求限時送達的問題需考量,因路況難料,外送員因此會有違反交通規則的狀況。

  屏東大學教育行政研究所李銘義副教授表示,勞工局應審視外送平台和外送員的工作契約,包括限時送達、送單下限、通報機制、停權等內容,條例中外送服務時間12小時的規定應刪除,既非僱傭關係,即有權責不符的狀況,保險部分應修改為營業用機車第三人責任保險。

  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廖義銘教授表示,外送平台與外送員究竟是僱傭或承攬關係要看法院的判決,若以多元角度看,承攬制對外送員比較有利,因為在單一價值推動下,少了法規容許空間,承攬可讓外送員有更多選擇機會。

  樹德科技大學通識教育學院吳建德副教授建議,自治條例的罰則要提高,罰金低對業者而言欠缺嚇阻作用,另外,外送員被評負評,可能就沒有獎金,主管機關應反映是否合理?

  高雄餐旅大學航空暨運輸服務管理系陳福川助理教授表示,大約有44%的外送員工時超過12小時,勞工局的立意良善,因超時工作是風險,所以他建議可在交通標誌、標線進行改善,以打造機車用路觀點的友善環境。平台業者要加強教育訓練,務使立法權利義務平衡,應制定獎勵,導向賞罰分明,業者才會有強大動機作改善。

  高雄市飲料運送服務職業工會洪郁婷理事長表示,外送員與外送平台業者缺乏溝通管道,有問題時無法解決。她並以一般工會最低薪資投保勞保為例,希望可了解如何提高外送員的投保薪資,以保障會員。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蘇柏豪理事兼發言人表示,對外送平台業者和外送員常有爭議,如取餐率要達到85%才有獎金,應有強制性的快速爭議解決機制納入條例。他也建議外送平台應補助投保營業用機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每單送餐單價需設下限,而此高雄市政府自治條例草案的工時上限是依據勞基法,但外送員沒有勞保保障,會產生權責不符的問題。

  陳議員最後表示,此自治條例的制定是希望保障外送員權益,勞工局可從僱傭或承攬制去研擬,參考各方意見制定在高雄市適用的法令。

 

陳議員與專家學者提出外送員12小時工時上限應刪除的訴求,以保障外送員工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