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話題

關切高雄流行音樂中心營運

文章發布日期:2021/5/25 / 高市議壇NO.63

  今年3月底,高雄流行音樂中心首度進行民眾入場的滿載測試。歷時12年籌劃、興建,耗資新臺幣近70億元的南臺灣流行音樂新地標─高雄流行音樂中心,未來的營運成為第3屆第5次定期大會5月11至13日教育部門關注的焦點之一。

  今年7月高雄流行音樂中心的主場館「海音館」將正式啟用,為考量高雄流行音樂中心未來的營運專業化,高雄市政府於 2018 年 1 月 1 日正式成立「行政法人高雄流行音樂中心」。

  目前文化局轄下有高雄市專業文化機構(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高雄市立美術館、高雄市電影館)、高雄市立圖書館及高雄流行音樂中心共三個行政法人。陳麗娜議員以英國為例,行政法人應具三項用意:縮減預算、人事精簡和公私合作。當時議會預定行政法人三年內按照原先的預算編列,三年後要慢慢遞減,然而高雄市專業文化機構執行至今並非如此,自籌比例未達到,人事卻暴增,他要求文化局檢討預算遞減的模式,以及重新檢視自籌率的計算方式。

  鄭光峰議員則關切流行音樂人才的培育,他說過去流行音樂的人才,都不是在高雄,而是在北部發展,整個流行音樂的產業呈現重北輕南的型態,他希望文化局對於北漂從事流行音樂產業的高雄人,設立獎勵的條件,吸引他們回到家鄉,發揮自己的興趣。

  針對高雄流行音樂中心申請表演的對象,若符合流行音樂類及流行文化類的活動,將優先使用,而臺北則是流行音樂類或文化藝術類演出為主,沒有優先使用的字眼。康裕成議員則提出如何定義流行音樂?她以今年的葛來美獎為例,把福音表演和流行音樂列為同等級,屬於特殊類型獎項,認為不該只限於一般狹隘認知的流行音樂,建議高雄流行音樂中心思考面對新興崛起的福音音樂,有饒舌的、有搖滾風等,應視為與流行音樂相同的音樂活動,而非定義為宗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