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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公園像遊樂園?到底該不該建?--「邁向動物友善城市—寵物友善設施與執法面檢討」公聽會

文章發布日期:2021/9/26 / 高市議壇NO.67

  高雄市毛小孩比例位居全國第二名,而全高雄僅有7位的動檢員(動物保護檢查員),面對龐大工作量已經吃不消,如何增加人力與賦予權限,亟需地方與中央的協助。有鑑於此,高雄市議會於9月15日舉辦「邁向動物友善城市—寵物友善設施與執法面檢討公聽會」,由黃捷議員主持,簡煥宗議員列席參與。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陳正根院長建議議會以及民間各界共同推動自治條例,讓寵物犬的管理有法源依據,而寵物犬戶口的規範也應納入其中。針對動物保護檢查員因為權限不足,往往檢查完要取締也無人理會,若要靠中央立法也緩不濟急,他建議由地方政府訂定行政自治規則設置動物警察人員的配置。

  國立嘉義大學獸醫學系黃思偉助理教授則認為,寵物公園的設置需多面向考量,例如出入動線、大小狗防止混在一起打架、環境內人狗混在一起是否有傳染病疑慮等。另外貓和狗的需求不同,公園的設置也要有不同想法。此外,義務動檢員需求度高,人力的運用可以跟民間獸醫師相互配合。

  國立臺南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吳宗憲教授舉例,台北狗公園舉辦各種公聽會進行規則訂定,由動保處說明構想,專家與民眾等進行細部討論,再由民間團體訂出原則指標,最後變成居民自治公約,他建議公約訂定後要設計解決糾紛的機制,不然就算有人違規也難處理。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寵物友善環境發展協會郭光文理事長建議參考日本作法,例如:先登記成為有責任飼主才能進去寵物公園,要有除蟲、晶片、疫苗等證明,如此一來也可以防治傳染。

  社團法人台灣愛狗人協會顏杏娟理事長認為寵物公園的設施就像遊樂園,偶爾才會去,重要的應該是方便遛狗的地方,例如附近的公園。另外市府只有7位動檢員,人力不足,市府應提供更多資源來增加人力與支撐這些動檢員。

  社團法人高雄市獸醫師公會高振庸理事長並不贊成另外設置狗公園,強調高雄市沒有禁止人民帶狗進公園,應就現有公園修法去改即可,減少資源的浪費。至於動檢員的部分,高理事長建議可徵召志工。

  高雄市動物福利協會鄭賢義理事長指出,在設立寵物公園不易的情況下,不如退一步改善現有公園,才是友善寵物的做法。此外,他指出動保法讓動檢員執行不易,應從加強飼主的教育做起。

  高雄市嗡嗡嗡動保協會龐志鵬理事長兼高雄市寵物商業同業公會總幹事表示,寵物公園後續維護管理不易,預計岡山寵物公園開幕後找當地愛媽協助一起管理。

  簡煥宗議員指出,關於寵物公園設置,地點要好好思考,像鼓山有美術館與凹子底兩大公園,大順路附近有個文26捷運在施工,附近本來有個小寵物公園但使用率很低,反而凹子底公園比較多人帶寵物去,所以未來寵物公園設置的地點選擇很重要,例如美術館有寵物鳥園,也是民眾陳情後用公務預算架設規劃,只要首長願意支撐,有問題也能逐步解決。

  最後,黃捷議員指出,寵物公園規範權責是隸屬在公園自治條例或是動保自治條例下,也因為主管單位不同而有所爭議。至於動保檢查員人力與權限不足等問題,權限的部分還是得由中央解套,人力的部分後續可跟動保處進行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