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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檢討」公聽會--建議市府自編管理基金經費以利有效推動淨零策略

文章發布日期:2023/12/6 / 高市議壇NO.93

  創地方首列的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正函報中央待行政院核定後公布施行,內容是否仍須檢討?高雄市議會10月26日舉辦「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檢討」公聽會,由黃柏霖、陳麗珍議員共同主持,陳麗娜、陳幸富議員出席,會中建議高雄市政府應自行編列管理基金經費,並增加永續發展暨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開會次數,促各部門有更多的橫向溝通,以更有效率推動高雄的淨零策略。

  黃柏霖議員表示,近年極端氣候急遽且全球積極推動2050碳中和,高雄又有空氣汙染嚴重問題,透過制定「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期盼讓市府各單位及企業有更明確的減碳準則,再蒐集公聽會的意見,讓執行上更健全,大家一起守護高雄環境。

  智圓法律事務所張宗隆律師指出,「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中有項獎勵措施,市府在編列預算及經費來源應有更明確且穩定的作法。此外,中央若給予大型事業體獎勵措施,其碳排容許量是否可再做交易,應進一步釐清。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黃忠發教授認為,「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應訂定各局處的短、中、長期目標,以及完成期限,同時也盼市府對於民間自發性減碳措施應給予更大的鼓勵。

  嘉南藥理大學社工系余元傑教授指出,條例中高雄市政府永續發展暨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涉及多個單位,且每年僅開會兩次,很難發揮作用,建議應增加開會次數,更應提出詳盡的檢視報告並公開資訊。

  國立屏東大學教育行政研究所李銘義副教授點出此條例存在三項問題,包含高雄市淨零排放管理基金僅靠來源不穩定的中央經費、環保局的高雄碳平台與經發局的商轉服務平台重疊性高,以及此條例第四條溫室氣體排放量字義不明確等,盼市府加以改進。

  恩利爾開發足跡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黃容總經理指出,由於目前法令尚未完善,上市櫃公司的永續報告書多數仍處於自我表述狀態,臺灣應從完善法令、碳盤查認證取得國際認證等做起,才能真正協助企業。

  陳麗珍議員表示,高雄空汙嚴重,每到秋冬季也常接到市民陳情,期盼透過公聽會專業意見匯聚,未來在「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的執行更具體,也盼市府對於淨零減碳的相關推動及資訊可讓市民更清楚了解。

  森林是二氧化碳儲存庫,陳幸富議員關切原鄉的造林、禁伐及碳匯問題,期盼市府能有更公平的對策,讓原鄉部落有更好的發展。他也積極參與市府舉辦的淨零學院課程,一同推動高雄往淨零城市邁進。

  陳麗娜議員憂心臺灣的認證及碳權交易平台能否與世界接軌並受國際認可?期盼市府跟進已經超前部署的企業,並引導企業善盡社會責任,一同協助中小企業邁向淨零。

  黃柏霖議員表示,「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目前送至中央進行核定,期盼環保局及經發局持續積極蒐集意見做滾動式檢討,讓條例通過後,能更有效率及明確執行,並將相關資訊清楚公開,與中央、地方產業保持接軌及溝通,以打造高雄成為淨零城市。

 

會中學者提出高雄市政府對於民間自發性減碳措施應給予更大鼓勵的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