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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硫氧化物的排放─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

文章發布日期:2019/7/24 / 高市議壇NO.41

  高雄市空氣汙染嚴重,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與空氣品質監測設備商還公布高市去年空氣品質為全國最差。為改善高雄市空氣品質,高市環保局鎖定石化、鋼鐵、汽電共生廠,成立生煤查核小組,針對32家汽電共生廠,從源頭管制生煤品質,並推動電力業加嚴標準,低硫油納入高市的自治條例,五月底獲高雄市議會審議通過,要求汙染排放量減少一半。

  條例修正通過後的秋天,紅害日可望從去年26天減至20天、PM2.5濃度降至20微克/立方公尺,三管齊下防制空汙,希望在3年內具體改善高雄整體空氣品質。

  雖然市府環保局指稱高市近年來空氣品質大幅改善,去年PM2.5手動測站年平均值已降至21.7微克/立方公尺,較前年24.6微克/立方公尺下降一成二,是全國改善率第一名,但轄內重工業林立,燃煤所產生的硫化物仍是空汙率高居不下的元凶之一。

  本會期「高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的修正通過,立法明文要求工廠推動使用低硫油,環保局預估400個鍋爐約200多家業者,改善硫氧化物減少四成,這也是高雄市首度立法明文納管硫化物的排放濃度,也是高雄市為改善汙染新的里程碑。

 

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納管硫化物

  今年5月21日高雄市議會三讀通過「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修正─「第十五條之一公私場所使用之液體燃料,其含硫量重量(體積)百分比不得逾百分之零點三。」新增條文,違者可開罰2萬至10萬元,並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得按次處罰。高市空氣品質不佳,主要指標汙染物是細懸浮微粒PM2.5,其中硫氧化物為PM2.5前驅物之一;據市府統計,去年工廠等固定汙染源的空汙排放量近65,000噸,其中硫氧化物約占二成六,排放量為16,700百多噸。

  條例的修正通過,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把燃料油中的含硫量從0.5%降到0.3%,環保局也依此請中油來協助生產低硫的燃料油供應業者,未來中小型的鍋爐就必須要使用新公告的低硫燃油,環保局也估算二氧化硫的減量相當於一座中油大林煉油廠全年二氧化硫的排放,如此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減少了,它在大氣中形成PM2.5 的量也會減少。

  雖然工廠使用低硫油雖會增加購油成本,但因使用後硫氧化物排放量會降低,相對須繳納的空汙費也跟著降低,對工廠整體營運成本影響不大,條例修正通過後環保局初估每年可減少644噸硫氧化物排放,大約一座中油大林煉油廠整年的硫氧化物排放量,搭配高雄港商船今年須改用含硫量0.5%以下的燃料油,總計可年減6,000噸硫氧化物排放量。

  黃柏霖議員肯定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修正通過後,對於高雄市未來的空氣汙染管制有很大的效益,廠商挨罰少了,整個空汙基金規模相對也會縮小,但空汙基金的使用,務必要用在對空汙有幫助的事情上,不要又拿去辦活動,要嚴格杜絕與空汙沒有關係的花費,堅守住專款專用的原則,不要變成政策的小金庫。黃議員指出,空氣汙染的改善包含許多面向,鼓勵大家利用共享單車、共享運具,降低汙染,我們從每一個面向一點一點累積,提供高雄市民優質的好環境。

  韓賜村議員也關心林園石化工業區有多家汽電共生所使用的燃料就是煤,是否能夠符合新規定硫化物的排放濃渡?市府環保局表示,無論是燒煤也好、燒油也好,都必須要達到比較嚴格的標準,就是透過法令讓排放的濃度減少將近一半,包括火力發電廠、汽電共生廠、還有一些燃燒爐,以發電為目的的燃燒爐等,都包括在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