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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通過「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

文章發布日期:2023/8/4 / 高市議壇NO.89

  高雄工業部門碳排占比八成,追求淨零排放的行動,有著與其他城市完全不同之課題,為此第4屆第1次定期大會於6月28日審議通過「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盼高雄市以更前瞻的政策、戰略與實際作為,邁向「2050淨零排放」目標。

  高雄市政府於去(111)年6月制定「淨零城市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共30條文,以能源、產業、生活、社會四大轉型為主軸,主要條文包含城市減碳目標、各局處分工、產業減碳管制及輔導、太陽光電及園區綠能目標等,經提送議會第3屆第8次定期大會審議,但議會希望市府與社會多進行溝通,待草案內容更為完善再進行審議,由於當時議員任期屆滿,因此於本屆再次提出。

  現因「氣候變遷因應法」於112年2月公布施行,國家與地方淨零政策逐漸明朗,為減少中央及地方重複管制、加強獎勵及輔導機制,因此制定自治條例也依據高雄市排放結構及特性,鼓勵產業節能減碳合作,提高能源轉型等方式,引導本市自願性減碳行動,透過自願性減碳及交易市場機制,促進在地產業發展與就業機會。

  此次審議通過的「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是整合及修正市府提出「高雄市淨零城市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及林智鴻議員提出「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草案。

  康裕成議長強調,淨零排碳是每個國際城市應負責任,高雄不能置身事外,尤其高雄是傳統工業城市,市民飽受工業汙染,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是高雄朝向淨零城市的重要里程碑,期盼市府具體實施,絕不能落後於其他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