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話題

校園閒置空間可與環境教育、托老中心結合--「高雄校園建築空間活化使用與環境教育」公聽會

文章發布日期:2021/12/22 / 高市議壇NO.70

  少子化衍生校園餘裕空間問題,高雄市議會11月16日舉行「高雄校園建築空間活化使用與環境教育」公聽會,由黃柏霖議員主持,黃秋媖及陳麗珍議員也出席與會,並邀請專家學者共同討論在高雄市目前校園閒置空間中,推廣食農教育、環境教育,並與托老中心相互結合的可行性。

  黃柏霖議員表示,學習的三要素包括好學習、好生活和好好玩,因為有趣才會吸引人投入。因為少子化,校園多了許多空間,有些非營利幼兒園也進入校園讓空間活化,但如何讓空間是安全的,應可因地制宜。

  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廖義銘教授表示,在中央法規的限制下,真正的空間活化不容易推動,因此他建議地方可立法擴大解釋中央法規,讓空間活化更符合使用目的。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人力與知識管理研究所劉廷揚教授表示,對於空間的需求多集中在市區,如果要形成政策並賦予使命,會讓一些小校校長和老師有壓力。學校附近居民對學校是有感情的,應把社區的力量引進,防止不良的力量帶入,空間使用應因校而設,因地制宜,若有企業認養,或許會有更好的成效。

  樹德科技大學建築與室內設計研究所盧圓華特聘教授則針對學校的環境教育提出,城市可以是學校的校園,以食農教育來說,國中、小學鄰近市場和公園,有很多學習的資源,尤其飲食文化在公有市場相當豐富,食材、食物也是課堂上無法體驗的,學習空間不僅僅限於學校。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教育行政研究所李銘義副教授表示,依教育部要求,應設置高雄市國民中小學校園餘裕空間活化實施要點,就能把申請的依據和標準規範在裡面,若參考臺北市的作法,先將市有地啟動整合,再評估社區需求,並綜合規劃開發設計,最後編列預算。他也認為不要賦予學校太多功能,讓行政機關的校長或主任承擔。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法律學系張宗隆講師表示,高雄市中小學以下校園閒置空間活化實施要點規劃較侷限,建議將使用範圍放寬,如果有定型化契約,學校負有出租責任,行政契約擬定好的話,對學校也較有保障。

  黃秋媖議員表示,學校可規劃分時段給社區使用,如夜間停車,讓舊有空間活化,結合政府和學者共同推動。

  陳麗珍議員表示,有些學校對於開放時間有較多限制,這樣的觀念應慢慢改變,畢竟市區空間有限,有些里無土地興建活動中心,可以利用學校閒置空間,教育局應通盤檢討有哪些閒置空間可釋出,讓社區使用。

  黃柏霖議員表示,學校空間不只學生使用,不同時段有附近居民進行運動與休憩,在學校裡設立非營利幼兒園則相當適合,市府各局處可思考引進良好外部資源進行閒置空間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