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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生「高雄市樹木花草保護管理自治條例」--「高雄市公共區域樹木花草管理策略暨訂定自治條例」公聽會

文章發布日期:2020/10/23 / 高市議壇NO.56

  今(109)年左營綠園道工程需處置為數不少的樹木受到大眾矚目,九月份又有學校因為興建太陽能光電風雨球場,屢爆出砍樹種電爭議,類似狀況層出不窮,高雄市議會於9月24日召開「高雄市公共區域樹木花草管理策略暨訂定自治條例」公聽會,盼能解決現存的規範無法落實管理,並訂定罰則督促業者依據法規確實執行,降低樹木亂砍、隨意移植等現象。

  此次公聽會由陳麗娜議員主持,吳益政議員出席,陳議員表示,經過公民團體以及民代的關切下,近年來公部門終於認真檢討樹木管理的優化問題,催生樹木植栽修剪認證機制,不過離良善管理維護還有一段路。從今年開始民政局管理1公頃以下的公園,她曾建議各行政區應舉辦課程,提升專業知識。希望高雄市應有更積極、全面、具體、有效的公共樹木管理策略,並引進民力,因而主張擬定自治條例予以規範。

  針對樹木花草的修剪,市府已有提出相關規範進行管理,東方設計大學文化創意設計研究所兼任副教授陳啟中認為有制定位階高於其他規範之自治條例的必要。除了公有土地的樹木受到此規範外,受到容積獎勵和屬綠建築條例的私人土地樹木也屬於自治條例的管轄範圍。

  台灣樹木醫院樹醫生謝翁維點出學校因為總務管的雜事多,且經費少,通常以最低標來執行校樹的修剪,建議可以整合數個學校或以區為單位來進行,如此可以執行較大金額的廠商有一定的品質。他也提到過去建築師在進行設計時往往忽略樹木的管理,建議設計端要訂出目標樹型,且要有長期維護、養護的規劃。

  向來關心高雄樹木管理的台灣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莊傑任提到市府機關針對公共樹木修剪所訂的標案,均未針對修剪後樹木之去處的管理運用有所規範,然而直徑約6公分以上修剪雜木料屬於有價資材,收購價每噸1,600元起跳,可做太空包、土壤改良使用,他建議環保局提供空地放置這類粗材。此外,他也建議市府補助學校和公園購買掃落葉的機具,大大減少人力負擔,也能降低里長和校長對於落葉清掃的壓力,避免淪落為不想掃落葉而砍樹。

  高雄市景觀工程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延任則認為修剪後的樹木,通常業者都還要分類、裁剪,需要工資處理,可以拿到額外費用的情況很少。由於許多工程案內容包括土木、設計等,其中景觀的經費都相當少,希望這類的案件可以將景觀與土木分離,讓景觀設計與執行更為專業。

  吳益政議員則提到幾項思考,一是針對現有樹木的相關管理辦法進行修改,還是要制定自治條例;二是應盤點全市公園、路樹和學校一年的修剪費用為何?三則是水利局、教育局等均有涉及樹木管理的業務,訂定權責單位為養工處,並且設立樹管理委員會,而此委員會有專家、公民參與等,尤其統一權責,以便讓樹木管理更有效率。

  最後,陳麗娜議員也針對會中大家討論的黑板樹表示,若無影響到民宅,也不一定要全部移除。另外她也期待成立樹管理委員會,並提及自治條例設有罰則也是對執行修剪業者品質的要求,這個會期也將再針對此條例進行討論,讓法案更趨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