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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議案審議大幅成長

文章發布日期:2018/11/27 / 高市議壇NO.33

  高雄市議會身為地方立法機關,代表市民監督市政,審議議案是相當重要的職責。第2屆議會審查的議案,市府提案有1,116件、報告案 396件、法規案(含議員法規案)70件、議員提案4,872件、有關機關提案 4件及人民請願案2件。最值得關注的是議員提案數打破過去歷屆紀錄,並比上屆增加1,812件,大幅成長約50%。

  議案送大會審議前,先由程序委員會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各項程序後,排入議程,然後再經過三讀的審議程序。而大多數的議案經二讀程序即完成審議,但市法規案及預算案須經三讀程序,才能完成審議。

  市府提案中,除了每年下半年最重要的年度總預算案,以及市府附屬單位的預算書和決算書外,多數為市有土地處分案及中央各部會補助市府各局處相關經費的先行墊付執行案。而法規案則可分為由市府或議員提出的自治條例草案。

  另有項人民請願案於(107年)第2屆第7次定期大會中提出,盼高雄市動物保護處秉持政府透明公開原則,評估動物收容所動物健康狀況,不得以不透明公開之方式決定實施安樂死,以保障動物生命權。

  由於高雄市動保處於106年實施11隻犬貓安樂死,高雄市動物醫療安寧小組成員簽訂保密條款,拒絕提供民間及外界有關健康評估檢驗報告及病歷。於是民間動保團體向高雄市議會提出請願案,並指出該評估小組中公務獸醫師人數與民間推薦獸醫師人數不符比例原則,此請願案經過二讀決議,要求市府修正「高雄市動物保護處動物安寧小組標準作業程序」,並研議安寧小組成員中第三公正單位代表數應高於市府代表,使其作業過程更透明公開。市府隨後也配合通過修正案,可謂人民請願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