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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勞工人權與勞動檢查」公聽會

文章發布日期:2017/5/23 / 高市議壇NO.15

  106年2月高雄市發生「筌聖食品工廠」被指涉嫌非法僱用且軟禁4名外籍勞工,不僅每日超時工作,其中還有一名女印尼移工遭軟禁長達14年從未返鄉,此事引起社會一片譁然。而此事件與美國國務院2017年3月公布2016年度各國人權報告中指出,台灣年度主要人權問題在於剝削外籍勞工是一致的。關心勞工權益的高雄市議會於106年5月12日召開「高雄勞工人權與勞動檢查」公聽會,由黃柏霖和周鍾㴴議員共同主持,邀請學者專家提供建言。

  周鍾㴴議員語重心長表示,「筌聖食品工廠」涉嫌非法僱用且軟禁事件給予市府一個教訓,顯示平時勞動稽查的重要性,若能落實稽查業務,比發生事件後嚴懲還來得有用,也不會傷及國家形象。106年2月底3月初,勞工局針對「筌聖食品工廠」依違反職安法、勞基法及就服法等,共開出148萬元罰單。當時外界質疑勞工局事隔1年才祭出重罰的原因為何?勞工局會議中也解釋當時因案子已進入司法程序,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須等司法調查釐清後才會祭出行政罰。

  對此中山大學鄧學良副教授表示,此案例並未符合刑事優先的條件,況且行政罰法也不等於要訴訟。勞工局將此案判定為典型人口販運案件不以為然,認為仍屬於勞動人權的範疇;從2005年岡山外勞暴動事件至今,市府在處理勞動人權上並無進步,建議採取跨部門的合作,解決勞工問題。

  大仁科技大學林爵士副教授表示,市府勞動檢查人力太少,業者因應稽查的方式很多,也使得勞動檢查效率不彰。對於當時荃聖食品提供給全高雄市102所國中小豆製品中含有苯甲酸,也就是防腐劑,驗出苯甲酸每公斤含有0.008克,中央食藥署食品添加物防腐劑苯甲酸,限量標準是每公斤1克,未超標卻遭預防性下架,他並不認同,認為處置的標準為何?似乎急著給業者一刀。

  樹德科技大學吳建德副教授建議,用科技方式建立簡易的舉報機制,例如設置檢舉APP,以獎金鼓勵大家來檢舉。另外也提供內含許多服務資訊的APP給外籍移工,遇到那些狀況可以求助於那些單位等。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張宗隆講師也提到行政罰法並不表示行政裁罰不能進行,行政程序中本來就可以執行裁罰。他也提到雖然在稽查時,有問題的業者有可能趁機將證據消滅,他建議連續查核,迫使業者無所遁形。而筌聖食品事件,並未針對人力仲介的部分進行探討,這部分應該加強。

  黃柏霖議員強調吹哨者機制的建立,認為該處罰的業者就該懲處,如果認為在相關的法規上有需要修正之處,應提送議會,讓公權力能夠正常地行使,防範不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