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長序

盼新政府落實地方自治

文章發布日期:2016/5/23 / 高市議壇NO.3

  高雄市議會共有市議員66個席次,來自山區到濱海15個選區,帶著選民的期許問政,透過預算審議、施政監督和法規制定推動城市發展,可以說是地方自治精神的體現。

  而地方自治精神,就包含了因地制宜的內涵,過去高雄市府、會攜手合作,領先全國通過綠建築自治條例等七大政策工具的制定,獎勵建築物進行生態、節能、減廢、健康的綠建築設計,為太陽光電產業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條件,也讓城市有了不同的風貌,顯見具備前瞻觀點的立法,是城市發展重要的推進器。

  高雄市議會在本會期召開「高雄市自治條例送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之處理情形」專案報告,就是要嚴肅面對近年來高雄市基於地方自治原則,力求土地環境正義,先後提出多項重要的自治法案,經高雄市議會三讀審議通過後,送中央核定或備查情形。

  特別是高雄市議會在104年5月幾經波折和困難才通過的「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條例」、「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報請中央核備後,前者被中央「修正」後核定,後者於104年6月15日雖由高市府公布施行,但至今未獲中央回應備查與否。

  對此,高雄市議會呼籲中央主管機關對地方立法機關認真審議通過的自治條例無權進行實質修正,僅能文字修正。高雄市議會堅持地方立法機關應全力捍衛自己的立法權,才能讓地方自治走向正途,並期盼新政府能以高雄市民的安全為考量儘速同意備查「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以落實地方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