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姓名:陳慧文
  • 第9選區:鳳山區
  • 服務處:高雄市鳳山區錦田路231號
  • 議員頻道

照明為新公害 陳慧文促立「法」管理光害

鳳山區
文章發布日期:2017/9/25 / 高市議壇NO.19

  夜晚走在明亮的街燈下或是燈火通明的街區,你可能會很有安全感,但城市裡五花八門的照明卻可能是令人懊惱的光害。陳慧文議員指出,許多營業場所以炫麗的照明吸引顧客上門,但同時也危害人們的生活品質,有必要透過立法手段,限制各種LED等照明設備造成光害爭議。

  太陽下山黑夜降臨,如果在100多年前,這時一抬頭,可看到天空滿天星斗。陳議員感嘆表示,現在想看到清晰的銀河與星星已經不容易了,都市開發後,生活便利,人車也多了,各種光線交織,但很少人想到光竟然是污染的一種。科學家指出,光害威脅到每個地球上生物體的健康,光在晚間會阻礙植物生長,沒有裝燈罩的燈,每年導致無數陸地及海洋生物死亡。

  陳議員進一步指出,對於城市光害造成的新興公害,台北市議會已經率全國之先,制定「台北市光害管制自治條例」,未來將限時管制光源輝度、照度及閃爍情形。另外位在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兩側旁的大型看板,因可能干擾駕駛視線,設置前須經過委員會審查,違者最高開罰10萬元,日後若順利三讀通過,台北將成為亞洲首個管制光害的城市。

  陳議員引用報導指出,台科大電機系副教授蕭弘清認為城市中過亮且過量的燈光照明設備,不僅影響人體健康、干擾交通視線,也浪費能源,管制絕對有必要,北市若率先實施,可帶動其他縣市推動,是很有意義的事。

  為此,陳議員邀集李喬如、郭建盟等議員召開公聽會,要求高雄市政府制定「光害管制自治條例」管制包括廣告招牌、霓虹燈廣告、探照燈、投射燈等照明,也要求市府比照台北市於晚間7時至隔日清晨6時間,LED看板最大輝度不得超過250或300(cd/m),平均照度不得超過25(lux);另規定夜間10時至隔日上午8時,廣告物光源不得閃爍,以免影響民眾生活,確保居民在夜晚得到充分的休息。

  陳議員表示,如果人類不能降低這些對健康有害及浪費能源的光源,淨化夜空,那些天文愛好者曾經體驗過的美好星空,再過幾年恐怕很難看到了。

 

都市商業行為多元,光害來源多,已嚴重影響周邊民眾的生活,政府應提出有效的解決方式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