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姓名:李雅靜
  • 第9選區:鳳山區
  • 服務處:高雄市鳳山區自由路125巷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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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李雅靜促增家長席次

鳳山區
文章發布日期:2017/9/25 / 高市議壇NO.19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著手修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將增加家長代表名額至4席,引起許多民間團體的批評,認為家長並不具備性別平等教育的專業,不應出席該委員會運作。然而,長期關心性別平等教育議題的李雅靜議員認為,高雄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家長代表應佔三分之一,以達到家長參與教育之目的。

  自104年底起,性別平等教育在全國各地都引起關注,許多家長在仔細檢閱國、高中課本後,發現目前依照課綱所訂定的性別平等教育內容,不但有爭議,且未經科學佐證,將性教育和性別教育混在一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特別於106年6月公布了不當性平教材指數,點名多家出版社應該改善。台北市家長團體因此,提出增加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增設家長席次的要求。

  但是,李雅靜議員依據國民教育法第20-2條指出,家長在國民教育階段為維護其子女之權益,應相對承擔輔導子女及參與家長會之責任,並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人格權,有參與教育事務之權利。另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第8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置委員9至23人,其中女性委員應佔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及實務工作者之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但李議員認為高雄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1屆至第3屆均無家長代表,第4屆僅一位,李雅靜認為目前高雄市家長參與比例偏低、不符合家長參與教育的精神,因此,她主張修訂高雄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將人數增加至23位,並設置家長代表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各「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亦應比照辦理,讓家長席次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廣納家長意見。李議員認為該委員會可以調整降低政府代表,並讓出名額給家長跟專家學者有更多對話。

  至於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材與授課實施,李議員主張應該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通過,若有校外從事性別平等教育的個人或團體進入學校,需事先通知家長會,並開放家長觀摩課程,以管控不當的性別平等教育教材及講員進入校園。李議員也呼籲在凝聚家長共識前,有關性別平等教育領域應暫緩納入107學年課綱。

 

李雅靜議員(左二)主張提高家長在高雄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席次。(圖片來源:李雅靜議員服務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