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姓名:黃紹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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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紹庭籲分析車禍原因 改善交通號誌

前金區 │ 新興區 │ 苓雅區
文章發布日期:2024/3/14 / 高市議壇NO.96

  高雄市近年來重大交通事故雖然逐漸減少中,但仍有進步空間,尤其應了解肇事的主因,設法降低發生車禍,黃紹庭議員認為,道路安全會報是降低交通危險重要的會議,警察局應該將肇事的分析報告交給交通局,以檢討交通號誌的設置是否完善。

  交通意外事故依嚴重程度區分為A1、A2及A3,A1為車禍當下或發生後24小時內有人死亡,A2為有人受傷或24小時後有人死亡,A3則為僅車輛或財物受損。黃議員表示,根據高雄市交通大隊的統計資料,A1的死亡人數從110年的188人、111年的175人,至112年12月27日的172人,看起來似乎有進步,但不要被數字所迷失了。

  黃議員進一步指出,從交通部的道安資訊查詢網的資料可知,每個縣市的事故數據都在下降,但是高雄市的數據在6都中仍然名列前茅,表示死亡車禍的狀況仍嚴重,高雄市政府需再加強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

  如何降低車禍案件數?黃議員認為,市府團隊需共同努力,尤其警察局更是責無旁貸,如果見警率高,大家就不敢違規,但是勞師動眾,並非是預防肇事的最佳作法。肇事原因很多,以未依規定讓車為首,常常在於無號誌路口和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警察局應有專業的方式來解決這些肇事路口。

  由於交通事故肇事原因為交通大隊認定,統整、判斷哪些易肇事路口是警察局的專業,黃議員認為,這些易肇事路口的分析報告應在道安會報上提出並交給交通局,由交通局針對易肇事路口設置交通號誌或畫標線,因此道安會報有其重要性,是降低交通危險的會議,絕不可輕忽讓它形同虛設。

  黃議員表示,高雄市有12萬個路口,5,700個號誌,交通局一年新增20個號誌,都是由交通局根據內部機制所增設,警察局並未根據自身專業提供建議,他認為交通局應依據警察局的分析報告,決定是否該增設交通號誌或畫標線。黃議員強調,降低交通事故是警察局的責任,希望警察局竭力改善,年年致力於降低意外發生,保障市民生命安全。

 

黃紹庭議員要求警察局提供交通事故肇事分析,以利交通局設置交通號誌或劃設標線。(圖片來源:黃紹庭議員服務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