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姓名:黃紹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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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虐童 黃紹庭呼籲提高處理位階

前金區 │ 新興區 │ 苓雅區
文章發布日期:2019/2/25 / 高市議壇NO.36

  108年初台灣短短一個月內連續出現多起虐童事件,如新北市男童買肉圓沒加辣椒被父親毒打、苗栗9歲男童被父親痛毆、台南市狠母虐殺女童、新竹市幼兒園老師施暴等等,在社會上引起很大的衝擊與討論。針對層出不窮的虐童事件,黃紹庭議員表示,光等著中央修法加重量刑緩不濟急,高雄市可以先強化警察局、社會局、衛生局等單位的聯繫,尤其把處理虐童案件列為警察的考核績效與位階,加強第一線工作人員對虐童通報的重視,激起整座城市「雞婆」的正義感,才能讓虐童事件阻絕於源頭。

  根據衛福部資料顯示,國內102年兒少受虐通報案件3萬4,545件,103年4萬9,881件、104年5萬3,860件、105年5萬4,597件,到了106年則逼近6萬件,達5萬9,912件,明顯增加。黃議員表示,雖然高雄市107年各局處的通報數已經從4年前的6,000件降至4,000件,但對照6萬這個數據,高雄的通報數據與真實狀況存有很大疑問。

  107年高雄市因家暴受傷就醫的案件醫院通報1,100件,但對比警察局的通報數據卻僅有567件。黃議員表示這說明兩種可能,第一是警察吃案,第二是傷害案件事後和解就不會立案,加上依據目前警察局的績效評比中,家暴事件無法像打擊詐欺、緝毒、掃黑、肅槍等會被列入考核項目中,造成許多基層員警並不看重家暴或虐童的通報處理,常常隨便查看一下就不了了之。這樣的情況常常讓好心通報家暴的鄰居越來越無感、施暴者也會越來越肆無忌憚,甚至釀成無以挽回的悲劇。

  根據兒少保護法規定,若發現兒童受虐卻未通報的單位必須受罰,然而包括醫院、學校,還有各個社工單位,高雄市4年來因為未通報而受罰的案件僅僅11件,相較每年最少4,000件以上的通報數據,11件或許可以解讀為各單位都很奉公守法,但也有可能是很多單位認為通報無關緊要,上級也懶得裁罰。

  黃議員表示,每位小孩都是父母的心頭肉,給予下一代安全的保護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建議市府應該提高虐童事件的查案位階,並請衛生局與各大醫院聯繫,虐兒案件第一時間要當作重大案件處理並立即通報,警政單位也要強勢、主動威嚇處理,讓施暴者能有所忌憚、收斂,進而維護所有幼童的生命安全。

 

 

黃紹庭議員關心兒童與少年的安全議題。(圖片來源:黃紹庭議員服務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