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姓名:陳麗娜
  • 第10選區:前鎮區 │ 小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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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麗娜力爭正義 疾呼市府應為氣爆負責、釐清真相

前鎮區 │ 小港區
文章發布日期:2016/9/21 / 高市議壇NO.7

  103年高雄氣爆震驚全台,造成32人罹難及321人受傷,並導致周遭住宅及多條重要道路被嚴重破壞,事後有11戶向市府訴請國賠。105年8月底,高雄地方法院宣判市府有公設缺失應負國家賠償責任,7件國賠案由受災戶勝訴。陳麗娜議員認為其判決是晚來的正義,市府工程便宜行事、怠忽職守才導致氣爆發生,捷運局更早在101年就知情李長榮化工管線,要求市府應負起全責、還民真相!

  高雄氣爆發生後,大部分受災戶選擇代位求償不向市府究責,另32名罹難者家屬則由市府、李長榮化工、華運倉儲簽署三方協議,先由李長榮化工賠償與和解,僅有11戶受災民眾向市府提告國賠。經高雄地方法院認定,發生氣爆原因是排水箱涵內之4吋管線施工有便宜行事之情況,致管線鏽蝕破損,最後導致其內運送液態丙烯外洩而發生爆炸,而排水箱涵為公有公共設施,市府應負國家賠償責任,宣判7件國賠案由受災戶勝訴,合計市府應賠償約160萬元。

  高雄氣爆發生已2年,期間陳議員主持過多次記者會,不只要求市府檢討疏失,也傾聽受災戶需求,一路支持受災戶爭取權益,並協助他們進行災後重建。陳議員指出,市府每年從李長榮化工收取道路使用費,捷運局於101年會勘時就得知管線存在,卻未善盡巡檢及監督之責。氣爆後市府不僅推卸責任,還聲稱若國賠則是替肇事者除罪,現經高雄地方法院宣判市府敗訴,市府應該負起全責、釐清真相。

  除追究氣爆責任外,陳議員也關心市府目前針對各管線安全所作的因應措施。她憂心地表示,氣爆後市府向業者收費成立管線安全辦公室,卻遭執勤人員踢爆弊端,不只檢測裝備簡陋、人手短缺,甚至連專業度都不足,還違反勞基法苛扣加班費,根本如同虛設,如何為管線安全把關?她要求市府應認真檢討、儘速改進,也會持續監督市府作為,以保障市民安全。

 

高雄氣爆造成多處房屋及道路毀損,事後各項資源投入進行復原工作。(圖片來源:市議員陳麗娜服務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