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姓名:陳麗娜
  • 第10選區:前鎮區 │ 小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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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麗娜要市長為大林蒲遷村的權益掛保證

前鎮區 │ 小港區
文章發布日期:2020/11/24 / 高市議壇NO.57

第3屆第4次定期大會市政總質

  高雄市議會於11月11日通過「高雄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規範高雄肉品全面不含瘦肉精,陳麗娜議員於11月12日總質詢要求陳其邁市長執行此新增條文,遵守瘦肉精零檢出規範。另外,她督促陳市長將大林蒲遷村與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兩個計畫脫鉤辦理,同時也盼其簽署遷村權益保證。

  質詢中,陳議員多次提問陳市長是否願意站在市民的角度,捍衛市民吃的權益?她說,市府不能不斷告訴市民只要拒買拒吃就吃不到含瘦肉精肉品,重點在於陳市長的態度,希望市府站在第一線為市民把關,讓市民買不到、吃不到。而陳市長回應,依地制法規定,地方通過的法案必須送行政院依實際內容進行核定,他尊重地方議會的決議及行政院核定結果。

  陳議員強調,地方通過的自治條例有否違背中央法令,自有大法官會議決定,在法令核定確定前,陳市長有遵守議會決議的義務,希望陳市長執行議會決議,捍衛市民健康安全。

  接著,陳議員要求市府落實居住公平正義的遷村計畫。她指出,沒有計畫書,僅口頭保證不可信,期盼陳市長依據大林蒲遷村權益促進會提出的「四不一沒有」,不因遷村沒有房子住、不因遷村而負債、不因遷村而文化沒了根、不因遷村而怠慢汙染改善,減少教育資源及健康照護、沒有任何犧牲居民權益的不公平待遇等概念,儘速擬定計畫書,發揮市長緊緊緊的市政態度。

  陳市長則回應,預計12月公布草案,並辦理3場說明會,場場親自與居民溝通,修正後明(110)年3月正式提報行政院核定。

  不過,陳議員指出,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是遷村底下的子計畫,但土地報編、國道7號環評就卡關好幾年,憂心遷村計畫是否與之綁在一起,無法如期在2023年完成遷村。陳市長表示,園區計畫是中央權責,地方僅負責遷村部分,他也允諾不會被耽誤。

  再者,大林蒲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已超過30、40年,陳議員認為遷村前應先行解編,她質疑市府刻意阻擋解編保留地,市府應還地於民,讓民眾能以鑑價較高之地目獲得賠償,她以紅毛港遷村為例,當時地價重新調整過,然而大林蒲卻辦不到?陳市長則回應,保證遷村方案絕對比紅毛港優惠。

  陳議員同時為遷村居民爭取專案專法保障、坪數如實,一坪換一坪、遷村健康補償費、從優補償建物重建費及搬遷費用、建蔽率提高至90%以上、開放無房二代認購、弱勢安置、宗廟從優安置、保障就業轉業等權益。

 

陳麗娜議員於總質詢中向陳其邁市長遞交寫有大林蒲居民心聲的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