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姓名:陳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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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美雅力挺員警勇敢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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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布日期:2016/9/21 / 高市議壇NO.7

  近年警察執法環境嚴峻,值勤時是否開槍?何時開槍?常成輿論焦點,且有好幾起因為警察因公用槍而導致的官司糾紛,還有員警因此被判刑,甚至賠償上千萬元的和解金。陳美雅議員主張,市府應保障員警執法之權,並建置協助與輔導因公涉訟員警的SOP機制,以作為警察同仁的堅強後盾。

  陳議員指出,民國84年一名員警追捕歹徒時,為保障用路人及同僚安全而因公用槍,卻不幸誤殺歹徒。雖然法院認為該員警開槍適當,但仍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個月,並被停職5年多,父母為此賣祖產幫他賠了近千萬元和解金。雖然該名員警已復職,但日前再度遭遇緊急情況用槍,卻有著往日陰影,深怕自己再陷入訴訟糾紛。

  除了該案以外,還有不少員警因公開槍而涉訟的案例。警察開槍誤殺歹徒或流彈波及路人,必須撰寫詳盡的檢討報告說服檢方和法官用槍無誤,倘若司法單位不採信,就可能面對刑責及巨額賠償,導致警界對用槍有著消極態度。陳議員表示,除了用槍以外,警察是否應該追車也引發各界爭議,市府應鼓勵警察勇敢執法,避免員警在緊要關頭猶豫用槍或追緝,以保障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雖然警政署已於105年3月9日成立警察人員因公涉訟審議委員會,但該委員會經費來自民間,並非公務預算,僅屬補助性質,更沒有救濟制度。陳議員建議市府應建置一套SOP機制,以協助、輔導因公涉訟的員警。另外,她也呼籲市府針對警車汰舊換新、員警執勤受傷等問題建立完整制度,以提升員警的執法效率及權益。

 

陳美雅議員慰勞基層員警,並鼓勵他們勇敢執法(圖片來源:市議員陳美雅服務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