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姓名:李順進
  • 第10選區:前鎮區 │ 小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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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順進籲檢討解編公共設施保留地

前鎮區 │ 小港區
文章發布日期:2020/4/22 / 高市議壇NO.50

  公共設施保留地是都市計畫地區,數十年來未全面開闢而產生之現象。依照都市計畫法劃定之公共設施用地,部分因時空變遷,不如預期計畫需求,又因為政府之財政無法負擔龐大的私有土地徵收費用,而這些被劃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的私有地主,長年來等不到政府辦理徵收,其土地又被限制使用,造成權益受損。

  關心土地正義的李順進議員指出,為兼顧都市發展需要,以及降低私有地主的權益損失,高雄市政府都發局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作業陸續啟動,第三波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將不符實際需要的公共設施保留地還地於民,估計解編私有公設保留地約42公頃,將再為市庫撙節支出120億元,約超過一萬個地主受惠。

  雖然市府持續針對公共設施保留地進行解編,但是仍有許多都市計畫中,被編定為滯洪池和調節池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李議員強調,各地陸續解編、還地於民,如公園用地、少子化後學校用地、交通用地與停車場用地都解編。但其中高雄市水利局只提出對於調節池和滯洪池的需求,未實際將公共設施保留地納入開闢計畫。李議員也對此提出,8年8,000億元的治水預算中,經費是否有運用於徵收與開闢新的調節池和滯洪池?

  目前臺南、臺中、宜蘭、桃園等縣市都有訂定落日條款,雖然目前暫時不徵收,仍維持公共設施保留地,但因為將來有需要,須訂定一個期限內徵收,例如5年的期限當作執行標準,否則就將其解編。李議員說明,這種方式除了可以給私有地主一個合理的說明,秉持對地主負擔最小的原則辦理,地主有預期心理,也能因此設法將來如何維護。

  李議員進一步提到,政府的土地規劃應全力落實檢討與開發,又如自己所關心的小港區,其中大坪頂區段徵收區因為配合高雄臨海、林園及大發工業區之開發,都已經重劃完成,現在卻又因為屬於山坡地保育區而讓地主無法建設。李議員強調,應全力落實檢討與開發,才能達到活化土地目的,改善都市生活品質,實現土地正義,化解民怨,也可增加政府的房屋稅、地價稅等稅收。

 

針對被劃為公共設施保留地,李順進議員認為應訂定徵收期限否則應該解編,以免造成地主造成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