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姓名:蔡金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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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金晏主張修正條例 讓公共工程拆遷補償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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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布日期:2023/11/6 / 高市議壇NO.92

  高雄市政府已將《高雄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及救濟自治條例》修正版本送進議會審議,預計今年年底通過,明年1月1日頒布實行。蔡金晏議員認為,拆遷補償標準應反映現實的物價變動並且統一適用於所有公共工程,期盼市府儘快朝此方向進行修正,讓願意配合拆遷的民眾能取得更公平的補償。

  蔡議員指出,市府的拆遷補償標準已經過時,需要根據最新的營建工程CPI指數進行調整。《高雄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及救濟自治條例》目前的補償單價是根據107年5月31日的版本,與現在的物價相差甚遠。

  以112年9月與107年1月相比較,包括水泥類、砂石類、磚瓦類、金屬類、工資類等,以水泥類來講差了將近40%,全部平均落差20%左右。蔡議員表示,各類別都已有不同程度的上漲,若依據現有的版本,對於需要自行復原房屋的民眾是不公平的。

  市府以過去的物價指數進行相關的拆遷補償時,就容易有不公平的狀況發生。另外,條例中的第十五條之一如果房屋被拆除以致於不能居住,可以申請租金補償和搬遷費用,並且有一年的期限。

  然而,上述補償只適用於地政局的重劃工程,而不適用於其他公共工程。蔡議員認為,這樣的規定不合理,因為民眾在復原期間也需要住處和費用,呼籲市府應召集主計、法制等單位,將此條例進行更完善的調整,讓同一個系統的工程皆遵照最新的版本進行補償作業。

  蔡議員進一步表示,相關的物價指數平均上升兩成,目前遇到需補償的案例多以透天厝居多,民眾若要復原,會需使用到砂石類和水泥類建材居多,更相差了四成。他期盼市府在不影響公平性與民眾的權利義務情況下,進行處理,讓這些配合市府拆遷的民眾可以獲得一個比較符合實際狀況的補償。

  「多半的民眾都樂於配合市府的相關規劃進行拆遷工程,然而先同意者卻是依照5年前的補償方案,反而尚未同意者未來的賠償方案卻更好。」蔡議員期盼市府能從善如流,解決條例修正產生的時間差問題,用專案簽呈的方式,採取最新標準給予救濟,讓所有配合拆遷的民眾都能獲得公平的補償,照顧地主應有的權益,他並提醒市府後續也應儘快讓民眾了解相關訊息。

 

過去曾協調建案興建期間造成鄰損情形,蔡金晏議員主張應修正相關的拆遷補償及救濟條例,以符合實際狀況。(圖片來源:蔡金晏議員服務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