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姓名:陳明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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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澤建議改善會勘制度 避免浪費行政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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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布日期:2023/9/5 / 高市議壇NO.90

  在臺灣民眾向民意代表反映與陳情,不論是民眾的個人需求,或是攸關大眾權益的政策或建設,幾乎已經形成共識和習慣,而透過民意代表發聲、向公部門傳遞需求,也確實幫助市民解決許多難題。陳明澤議員肯定此項有利民眾、爭取自身權益的機制,同時也點出2項待改善之處,希望能讓此項機制越來越好。

  陳議員發現,目前市民透過民代尋求權益改善的機制還有2項缺失,第一是會勘重複多次,過於浪費行政資源;第二是民代出現爭功、搶功,過度打造個人英雄形象的濫觴。依照目前的選舉制度,每個選區至少都有幾席民意代表。當民眾需要尋求民代發聲,解決困難之時,為了保險起見基本上都會同時向2-3位民代陳情,若該項問題牽涉到眾多市民,還可能出現多位市民同時找上幾位民代的情況。

  陳議員表示,為了協助市民解決問題,最糟的情況就是同一件問題,可能會有7、8位民代同時向相關單位反映,甚至要求會勘處理。例如民代接獲民眾陳情道路破損,需要刨除重鋪柏油,通常都會邀請工務單位共同會勘。不同的民代會要求不同的會勘時間,迫於壓力,工務單位須配合民代時間,所以就會出現同一條道路,今天是A民代、明天是B民代會勘,之後還會有其他民代,為了同一條道路,因會勘時間不一,常常造成工務單位人力資源重複浪費。

  陳議員進一步指出,後續若道路重新刨鋪後,這些曾經邀請工務單位會勘的民代,有些就會要求陳情的市民或里長懸掛布條標註是誰爭取這次成績。陳議員覺得這類舉動就是在造神,是非常不妥的行為。如果是民代個人出錢修路,當然無可厚非,但花的是國家預算,而且協助市民爭取權益本來就是民代的基本職責,市民並不需要為此特別感謝。

  陳議員表示,目前的會勘制度需要修正,建議市府可以制定統籌會勘制度,要求相關民代在同一個時間進行會勘。民代相繼會勘,向民眾展現負責的態度是很好,但執行公務還是需要流程,才能避免公務人員的資源浪費,畢竟提升做事效率,才是民眾想要看到的。

 

陳明澤議員(中)會勘台17線茄萣區正大路大轉彎道路,要求重新規劃。(圖片來源:陳明澤議員服務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