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姓名:吳銘賜
  • 第10選區:前鎮區 │ 小港區
  • 服務處:高雄市前鎮區獅興街9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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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銘賜督促檢討公園內設置廁所的標準

前鎮區 │ 小港區
文章發布日期:2021/9/26 / 高市議壇NO.67

  公園是現在都市居民重要的休憩空間,也是城市環境品質良窳的條件之一,因此增闢公園也為大眾所重視,然而公園內的設施是否符合民眾的需求也是關切的焦點,近年來受到大家討論的特色公園、共融式公園等,更是優化公園功能的議題,然而基本設施如廁所則是長期以來被討論的話題。

  關心公園設施的吳銘賜議員指出,小港區內重工業林立,綠化設施不足,空氣品質長年不良,公園的開闢不但可以為小港居民保留最美好的綠地空間,無疑的也能夠提升周邊環境與生活品質,帶動整體發展。公園平時便有許多人前來運動、散步,然而前鎮區公園設置廁所的比率約23%,小港區公園設置廁所比率更低只有約13%。

  位於小港區最繁榮的精華地段─漢民公園,於100年完工,為小港居民優質的綠地空間,其占地1.7公頃(等於17,000平方公尺),平時就有許多人來運動、散步,再加上旁有漢民夜市,人來人往很多,吳議員表示,因為沒有廁所,有民眾反應,常看到有人在漢民公園小解,不但不雅觀也不衛生。

  吳議員指出,在107年3月6日有立委提「公共場所廁所條例」草案,明訂大型公園園區面積15,000平方公尺以上要設置公共廁所供民眾使用,今年也有十多位立委擬具「公共場所廁所設置條例」草案,其中也同樣提到上述條件,而草案的說明也提及目前公共場所廁間規劃並無法源依據,致部分廁間安排未符合人性需求,應予以法律規範。

  吳議員也進一步提到,目前工務局是以公園面積達5公頃以上,做為評估是否有增設公廁需求,然而在土地寸土寸金的高雄,要去哪裡找5公頃以上的土地進行公園的開闢,更遑論廁所設置了。他強調工務局不要因為無法管理公廁問題,於是乾脆不設,這根本是因噎廢食,公廁會引來遊民使用及臭味問題,這些都可以透過有效的管理來解決。

  吳議員也針對「公共場所廁所設置條例」草案中,未設置公共廁所、設置未達規定比例或設置無明顯標示者;違反公共廁所基本設備、維護或使用等其他相關事項之標準者;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抽查或未提供必要之協助者,主管機關應善盡監督義務,處以罰責以落實公廁管理,提供民眾友善如廁空間。

  公園是民眾日常生活中重要的戶外活動空間,也是評估生活品質良窳的重要指標,吳議員督促市府團隊檢討公園內設置廁所的標準,讓民眾如廁更方便。

 

吳銘賜議員於漢民公園與民眾互動。(圖片來源:吳銘賜議員服務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