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姓名:黃香菽
  • 第7選區:三民區
  • 服務處:高雄市三民區建興路226號
  • 議員頻道

黃香菽督促積極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情形

三民區
文章發布日期:2021/7/23 / 高市議壇NO.65

  電動自行車由於不必考照掛牌,又有機車的便利性,越來越多人使用,尤其在外籍移工聚集的工業區,成為最佳代步工具,只要稍微改裝後,車速可以加快,又沒有引擎聲,肇事率也有增加趨勢,讓電動自行車管理問題備受各界關注。雖然中央欲打算修法管理,黃香菽議員仍認為現階段高雄市政府應該訂出管理規範,並加強宣導,以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黃議員指出,電動自行車是家庭主婦、年輕朋友、移工們最喜歡的交通工具,高雄市是勞工重鎮的城市,移工多相對使用電動自行車者也多。目前立法委員提案修法,將電動自行車改為「微型電動二輪車」,而電動輔助自行車也將明訂其外觀應如同腳踏自行車。

  黃議員指出,電動自行車所產生的問題,包括使用者無年齡的限制,不必考照、不需要戴安全帽,沒有牌照的管理制度,所以違規也無法取締,前陣子看到一個影片,一名移工將電動自行車改裝,原本限速25公里,結果飆車時速100公里,比機車還快。

  除了改裝飆車外,黃議員提到違停也無法取締,因為沒有牌照,跟之前盛行的OBike一樣,隨便擺放造成環境影響,還有駕駛者缺乏道安的觀念等,衍生出許多問題。

  目前立委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除明訂14歲以上才能騎乘電動自行車外,也將強制懸掛車牌納管,須掛車牌才能上路,交通部也表達贊同。修法也規劃將電動自行車正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將懸掛車牌才可行駛道路,否則將可罰1,200元到3,600元;未滿14歲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可罰600元到1,200元,並禁止其駕駛,且將車輛移置保管。

  不過立法院修法需要經過三讀,需要一段時間公權力才有依循,黃議員希望在立法還未通過之前,市府應該採取積極作為。如臺北市已經研議限制電動自行車騎乘範圍,規範使用者使用條件和(共享)業者設站地點等可行性,以減少電動自行車所帶來的交通衝擊。

  黃議員也建議警方和監理單位透過廠商促進協會、勞安促進會、自行車經銷商等管道,向新住民、移工及電動自行車經銷商宣導「電動(輔助)自行車合格認證及行車安全」相關規定,以及自行車路權。另外也要加強對學生的宣導,禁止違規雙載、車速應依照規定等觀念,避免車禍發生。

 

黃香菽議員考察共享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