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姓名:韓賜村
  • 第11選區:大寮區 │ 林園區
  • 服務處:高雄市林園區田厝路125巷15-1號
  • 議員頻道

韓賜村建議道路刨鋪與權責單位應具公平與統一機制

大寮區 │ 林園區
文章發布日期:2020/8/26 / 高市議壇NO.54

  高雄市的道路權責單位,一般來說,簡單分為6 米以下為區公所來負責,6 米以上則由高雄市政府養工處負責,不過山上種農作物的道路屬於農路,由農業局來鋪設,防汛道路則歸屬水利局,農地重劃區內農路之修築則為地政局所轄,向來關心地方基礎建設的韓賜村議員便提出單一窗口的建議,勤於會勘道路的他,常有多次會勘仍找不出權責單位的經驗。

  韓議員表示,多次在議事廳向局處反映,能否整合成一個窗口來處理以上種種的道路問題。他以林園和大寮區的情況為例,里長向議員反映,有海邊的或山上的道路情形,還有市區型的道路、大排水溝等,待服務處再向工務局反映,經常找錯窗口,究竟是農業局還是水利局,或者屬於區公所的業務,還是養工處所轄,搞得很混亂。

  再者,6米以下的道路為民政局編列,由區公所建設課來發包,針對道路刨鋪的優先順序,韓議員也提出批評,他質疑建設課是否有充足的人力,按優先順序、輕重緩急來鋪設。常常比較強勢的里長,透過議員爭取,便儘速完工。或者是跟建設課比較好的里長,里內的道路經常鋪設,而新任里長因為比較不熟悉行政流程、不知道尋求的管道,里內道路便任其破爛。他認為應該每年由區長和養工處召集各區的里長,說明今年度打算鋪設的道路,道路的優先順序是養工處評估出來的,如此里長們便知曉里內道路鋪設進度。

  而對於柏油鋪設的保固期,韓議員也認為應該視道路使用情況而定,養工處以前要求廠商道路鋪設好的保固期為1 年,現在則要求保固3 年。他進一步說明,市中心的中正路、中山路、民權路等的重要幹道,沒有40、50噸的重車輾壓。而原縣的道路都有砂石車、貨車行駛,因為工程的需要,所以大型車行駛次數多,難免在保固期內就壞掉了,例如林園區王公路,特別有大車、水泥車通行,類似這類的道路未來要如何管控,是否按照道路的車流量來管控,如此將其保固期跟經費規劃多一些,讓它的保固條件不一樣。

 

經常參與道路會勘的韓賜村議員,認為道路類型多相關權責單位也多,應建立單一窗口利於民眾陳情、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