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民眾發生糾紛需要調解時,不想上法院又能儘早解決糾紛,會前往各區的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也因此調解委員扮演相當吃重的角色。而今卻傳出高雄市各行政區的調解委員遴聘大洗牌,有些地區調解委員更動甚至高達8、9成,這讓勤走基層的韓賜村議員對調解委員遴聘的公平性提出質疑。
調解委員會免費為民眾調解糾紛案件。調解服務項目包括:民事和刑事事件。民事包含債權債務之清償、房地產買賣、租賃、佔用、婚姻、收養、繼承、公害賠償、商事買賣、其他有關民事事件。而刑事則涵蓋妨害風化、婚姻家庭、妨害自由名譽、信用及祕密、傷害、毀棄、親屬間財產犯罪、交通事故及其他告訴乃論之刑事案件。其調解之流程迅速簡單,可節省當事人因訴訟浪費時間。
韓議員指出,調解委員會可說是地方非常重要的單位,特別是一些資深委員在地方上都具有一定的聲望,包括他的調解能力和個人公信力等,都受到當地居民的信任,才能化解許多糾紛。過去鄉公所時代,林園的24個里分成4個區,每區6個里,分別有3個調解委員,當民眾到調解委員會能找到自己熟悉又信任的人,安全感也會提升。縣市合併後也是保持這種席次,不過此次遴選卻將這些委員重新洗牌。
不過林園11席的調解委員卻一次換掉5、6席,不免令人懷疑公平性。韓議員認為委員的推薦名單應充分和地方議員協商,找出地方需要的人選,並將地方議員、里長意見納入,名單才具公信力。
韓議員進一步解釋,林園區11席調解委員都是地方上深孚眾望之公正人士擔任,最資深的委員還曾擔任了3屆,可說是相當受到當地居民的信賴,然而民政局卻硬是換了6席,且都為國民黨議員所推薦,他強烈呼籲民政局應立即改善,並進行公開遴選,也呼籲未來調解委員會的名單更換席次不應超過半數或1/3以上。
韓議員也提到,自原高雄縣到縣市合併以來,每屆調解委員的異動,僅少數因個人因素不再擔任,而重新遴聘,然而108年卻大幅度更動,不免令人質疑合理性。期盼民政局保持行政中立,將遴選標準制度化,秉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針對近日調解委員異動一事,韓賜村議員(右2)質疑調解委員會遴選不公。(圖片來源:韓賜村議員服務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