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姓名:黃淑美
  • 第7選區:三民區
  • 服務處:高雄市三民區大昌二路1號
  • 議員頻道

要攤販設立行號、列出勤記錄 黃淑美為攤商抱不平

三民區
文章發布日期:2017/1/21 / 高市議壇NO.11

  在台灣,會對民眾採取罰鍰的單位多為警察局、環保局、交通局、衛生局等,其實較少提出的民政局或勞工局也有懲罰規定,每個局處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對民眾罰鍰的規定,雖然違規當罰才能建立有秩序的社會,但是許多單位迫於業績壓力,胡亂開罰、一罪兩罰的情形也時有所聞。黃淑美議員表示,許多受罰者固然有其缺失,但開罰單位也必須兼顧同理心和考量實際情況,給予勸導和改正的機會。

  黃議員表示,有一名在菜市場賣肉圓的攤販,最近被不同局處接連開罰,首先國稅局要求他一定要設立行號;其次環保局也要求必須裝設各種清污排穢的管路;最後勞工局又以勞工沒有出勤紀錄和薪資列冊為由連續開罰2次。試問在菜市場賣肉圓的攤販有需要設立行號?需要每天打卡上班嗎?尤其薪資列冊和出勤紀錄明顯就是相同的東西,分別開單根本就是一罪二罰。

  在勞工局的報告中,受罰的攤販是因為有店面、有營業登記,加上有人臨櫃檢舉才會進行勞動檢查和開罰。但站在攤販的立場而言,之所以有店面、有營業登記,起源是接受國稅局和環保局的要求,但攤販遵照行政單位的後果,卻是換來更多的罰單和一罪數罰的懲罰,要受罰業者不聯想是被設陷阱陷害都很難。

  黃議員表示,攤販一天能賺1,000元已經很不容易,2張各2萬元的罰單讓他們如何能生活。更重要的是,其他攤販看在眼裏,還會有意願配合政府政策嗎?違規需要處罰才能導正不當,但是處罰可以有很多種,現今景氣不佳,許多家庭都只能靠微薄的收入維持生活,希望各局處在對市民開罰同時,能夠以同理心對待,先以勸導或不傷市民荷包的方式進行,如果不行再處以罰款。

 

黃淑美議員關心攤販生計,時常至菜市場與民互動。(圖片來源:黃淑美議員服務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