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姓名:黃淑美
  • 第7選區:三民區
  • 服務處:高雄市三民區大昌二路1號
  • 議員頻道

黃淑美:騎樓淨空不能只靠罰單

三民區
文章發布日期:2017/4/21 / 高市議壇NO.14

  100年12月高雄市政府訂定「高雄市政府整理機車慢車停放秩序實施要點」,其中明列機車停放騎樓的各項要點,包括停放的位置、方式、處罰條件…等。106年高雄市交通局也開始大力推動騎樓禁停機車政策,並針對多個商圈和大樓展開強力取締和拖吊作業。106年3月有民眾因為將車頭向外,未與自家騎樓地的外緣標齊,加上違規停車超過2小時就可連續舉發,以致於在短短兩週內被開單舉發22次,罰款1萬3,000多元。

  針對高雄市交通局取締騎樓機車的作法,由於事發突然加上宣傳不夠,造成許多民眾怨聲載道,紛紛抱怨之前可以停放的地方為何現在禁止。接連受到民眾陳情的黃淑美議員表示,騎樓停放機車是庶民生活習慣也是市容的一大問題,不過依照目前法令,沒有被交通局設置禁停標誌的騎樓地,在不妨礙行人通行的情形下,只要符合規定是可以容許在騎樓地的外緣橫向停放一排機車的。

  高雄市的機車族眾多,家家戶戶只要是成年人幾乎都有一輛,除了機車具便利性之外,更大原因是公共運輸載具的不足與不便,才使民眾倚賴騎乘機車。陳議員表示,城市內可以停放的停車格本來就有限,尤其許多商圈更是一位難求,才會導致機車族只能將機車停放在騎樓。

  黃議員表示,因為交通局的嚴格取締和拖吊,許多商圈店家反映消費者都不敢上門了,業績也明顯下滑。取締騎樓機車應該連帶考量區域經濟發展、是否影響遊客行走、有無停車格配置計畫、大眾運輸配套措施等等,如果可以促進高雄的城市經濟發展,騎樓當然可以全部淨空,但是市府要告訴市民應該如何做、要怎麼做,光開罰單無法解決問題。

  因此,黃議員建議交通局在推動騎樓禁停機車的政策之下,應該針對民眾與商圈業者多作宣導,另外對於相關政策及配套措施也要全盤檢討,考量禁停區域周邊的停車空間是否足夠,同時也應與執法的交通大隊和民間拖吊業者做好溝通,千萬不要有不當開罰或刻意強行拖吊的行為。

 

黃淑美議員認為市府應檢討停車空間不足,導致民眾違停之問題。(圖片來源:黃淑美議員服務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