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姓名:陳致中
  • 第10選區:前鎮區 │ 小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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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籲市府照顧長者與單親弱勢 勿犧牲社福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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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布日期:2019/12/25 / 高市議壇NO.46

  年關將近,是許多家庭團圓過節相聚的時刻,但對弱勢家庭及長者而言,如果沒有社會善心單位或政府機構的協助,生活恐將無以為繼,過節也顯得窘迫。陳致中議員捍衛弱勢與長輩的權益,他呼籲市府「再怎麼野蠻,也不能砍老人健保費用補助;再怎麼跳票,也不能犧牲社福支出」。

  陳議員在第一次會期總質詢曾當面問韓國瑜市長,高雄市政府會不會因為財政理由而刪減包括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用補助中支出?當時韓市長信誓旦旦保證不會!但在第二次會期市府編列的預算書,卻發現社會局在109年預算減列1.8億元老人健保補助,陳議員萬萬沒想到韓市長在議事殿堂公開保證卻還是跳票了!

  因此陳議員在第二次會期質詢社會局長黃淵源,108年老人健保預算,原有17億3,000多萬元,到了109年卻只剩15億5,000多萬元,老人健保補助竟然被少編列約1.8億元,究竟是什麼理由要犧牲長者的權益?陳議員指出,對長者的照顧永遠都嫌不足,現在居然要砍掉預算!

  陳議員同時也關注單親弱勢家庭:「保障弱勢單親權益,法律時間成本豈可轉嫁,單親補助應修法溯及既往」,陳議員表示,因為單親家庭補助申請人在夫妻離異後雙方皆具撫養義務時,必須提供債權憑證或其他申請強制執行無效果等法院證明才能符合資格。然而,單親家庭多屬社會上經濟相對弱勢族群,或亟須特別照護者,面對可能數月或數年冗長的訴訟程序,所需付出的時間與金錢,往往造成弱勢者無力爭訟而陷於困境。

  對此,陳議員認為法律程序的時間成本不應轉嫁在弱勢單親父母身上,這樣不合情理。很多選民服務案件也常提到此問題,他希望修改高雄市弱勢單親家庭扶助辦法第三條,增列該條第二項「前項所指單獨撫養若係經法院判決或取得債權憑證者,補助之給付應依法院判決認定單獨撫養之事實存在時起算。」陳議員呼籲應採從寬認定,並自實際單獨撫養時便予以補助,才符合社會救助法對弱勢家庭照護之基本精神,為單親弱勢家庭提供更周全的保護與協助。

 

陳致中議員關心社福支出的編列,是否照顧到高雄的長輩。(圖片來源:陳致中議員服務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