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姓名:李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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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生籲嚴控災害準備金 避免濫用救災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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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布日期:2017/12/25 / 高市議壇NO.22

  台灣位處環太平洋地區,是地震、颱風、豪雨發生機率頻繁的地方,平時的防災與災害發生後的救災一樣重要。李長生議員不滿田寮地區從106年6、7月間豪雨沖刷的農路,迄今無法修復,連搭建便橋的經費都付之闕如。李議員懷懝市府各局處不循正常方式編列預防性公務預算,卻從災害準備金挖錢,導致真正災害發生時卻無錢可用。他要求市府主計單位,盯緊災害準備金的運用,為救災留下保命錢。

  李議員指出,根據高雄市政府動支災害準備金作業要點第四條的規定,「災害準備金之動支項目為災害救助、緊急搶險、搶修或復建工程。但不包括災害之預防。前項復建工程,以恢復原公共設施之原有功能為原則,但恢復有困難者,得以重建方式為之。」第五條更規範「各機關為執行災害防救業務,應依實際需要或參考前三年度辦理災害搶險及搶修工作之實際規模,自行編列災害防救相關經費。」也就是說,預防性的業務,不應動支災害準備金。

  李議員表示,近年來每逢6、7月,動輒幾百毫米的豪雨,經常造成路損、農損,農路修復都需要動支到災害準備金,但卻常發生無錢可用的情況。李議員檢視各機關在災害準備金的動用過於寬鬆,甚至在災害發生前就已動支,像樹木修剪、登革熱滅蚊項目等,都應該在一般預算中執行,不應該動用災害準備金。

  李議員表示,災害準備金是救命錢,過去只編列了6億元,經過他一再地爭取,已編列至12億元,就是為了讓許多偏鄉、農路,可以災後快速復原,但現今卻連12億元也不夠用。7、8月風災造成的損害,到了年底還因為沒錢而無法修復,使得民眾須冒險通行。他進一步檢視後發現,各機關均想辦法動災害準備金的腦筋,在缺乏嚴格管控的情形下,災害準備金早早就被動支完了,到了真正需要的時候卻無錢可用,陷民眾生活於困苦之中。

  李議員要求市府主計單位盯緊災害準備金的運用,應回歸部門預算執行的就回歸,不要再動災害準備金的歪腦筋。

 

近年來颱風與豪雨使得高雄市受到嚴重損害,卻無經費可修復,李長生議員監督市府災害準備金的運用,不該挪為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