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姓名:鍾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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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盛有建議成立公有財產活化運用監督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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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布日期:2016/7/20 / 高市議壇NO.5

  正在翻轉的高雄市,許多重大建設仍持續規劃進行中,但是縣市合併後,中央5年少給了818億元統籌分配款,而勞健保的補助不公,致使高雄市積欠勞健保費達270億元,因此,如何創造稅收、經濟活力一直是市府的重大議題,鍾盛有議員在第三次定期大會提案,成立「高雄市公有財產活化運用監督小組」,活化公共資產,增加市庫收入。

  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直轄市政府的公有地,須經民意機關同意才能處分(例如出售市有土地並辦理移轉登記)、設定負擔(例如對市有土地設定抵押權)或簽訂超過10年以上的租賃契約等,因此議會對於市府的財產負有審議監督之責。鍾議員認為,議會應就市政府所進行的各項資產利用方案予以嚴格監督,以提高公有財產管理的公共價值。

  鍾議員進一步提到,雖然高雄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43條賦予市有不動產為了興建房屋、投資或興辦事業、其他適當之開發利用,以出租、設定地上權、委託、合作或信託等方式進行。然而市府對於市有不動產仍然閒置而未充分利用,因此他建議對市有財產利用進行通盤檢討,並督促有關機關加速活化利用,本會應成立「高雄市公有財產活化運用監督小組」,定期召集相關機關單位向小組報告,以落實徹底監督。

  鍾議員建議此小組成員5-7人,並請議長或指定一人擔任召集人,定期召集相關會議,由本小組向大會提出建議。他認為,市府應積極擬定活化利用方案,藉此促進地方產業轉型,提供民眾就業機會,增加收入,擴大稅源,藉此還可減少公有人力成本支出、減輕政府管理負擔,改善當地環境衛生及治安死角等社會公益,創造「提昇都市競爭力,不動產價值」之公共價值。

 

鍾盛有議員認為應成立公有財運用監督小組,活化公共資產,增加市庫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