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姓名:高忠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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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忠德督促原民會提出建設部落具體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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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布日期:2023/8/4 / 高市議壇NO.89

  高雄市3個原鄉的部落建設經費每年均不足,雖然近幾年有提高,但依舊相當有限,高忠德議員認為,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應努力提出建設部落的具體計畫,加強預算的執行率,以取得隔年更高的建設經費,否則難以展現建設的成果。

  自陳其邁市長上任後,原民會在文化、運動、部落建設等方面的預算均有加碼的情形,如新增族語認證獎勵金及全國原住民運動會經費提高150萬元,但在聯合豐年祭活動,原民會提報500萬元的預算,核定只有200萬元,部落建設也提出2億元的先期計畫,而核定經費卻只有5,225萬元,尤其在部落建設部分,即使比往年多,但對3個原鄉而言仍相當不足。

  經費多寡將直接影響建設成果,高議員表示,不能每次原民會辦活動或進行地方建設時,就需要各局處補助費用,原住民不該這麼辛苦,原民會應該具體構思未來在3個原鄉應編列多少建設經費,其實一年2億元可能都不夠。

  高議員也針對原民會執行率不佳的問題提出解釋,他認為計算方式也是原因之一。執行率的計算標準上,研考會是針對實支數,也就是到年底實際支付的費用,而一般主計的計算標準則是實支數及應付未付數,原民會要彙整3個區的案件,預算執行的速度較慢,往往工程進度已有70%至80%,但實際付出的款項只有20%至30%,因此也在跨局處的會議中提出他們的難處。

  為改善原民會的窘境,高議員督促原民會要向各局處學習,必須提出完整的計畫,讓市長及各局處了解原鄉地區需要建設發展,否則經費太少也無從發揮,看不到真正效益。

  之前內政部營建署依國土計畫法劃設的土地分類引發許多原住民的不滿,高議員除表達族人的意見,也與原民會溝通協調,要求原住民的土地應劃設為城鄉發展地區第3類、農業發展地區第3類及第4類,目前市府劃設的草圖也是依此原則來進行。

  高議員強調,不能因為國有化而讓族人失去任何一筆土地,即使土地登記為個人,當國土計畫法實施後,土地一旦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第1類及第2類,就等同於國有化,他希望原民會一定要做好把關。

高忠德議員(左1)積極會勘確認部落需求,盼加速桃源區基礎建設。(圖片來源:高忠德議員服務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