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姓名:朱信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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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信強爭取農舍就地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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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布日期:2022/8/23 / 高市議壇NO.78

  有關農地申請興建農舍議題,中央《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農業用地小於0.25公頃無法興建農舍,另高雄市政府農業局針對申領休耕補助的田區,無法申辦興建農舍,針對這兩項規定,朱信強議員認為損害農民權利,為弱勢農民抱不平。

  《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農業用地小於0.25公頃無法興建農舍,所以許多農地內的農舍均屬違建,然而《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後,卻將農地工廠以特定工廠登記方式合法化,朱議員指出,保護農地是中央既定政策,但政府只限制農舍增建,反而修法幫助違規建蓋在農地上的工廠合法化;試問到底是違規未登記工廠損害農業大,還是一般實質農舍危害大?

  而關於申請休耕補助者被限制興建農舍一事,朱議員直指農業局在坑殺農民建蓋農舍的權益,全臺各縣市農業局處並未對領取休耕補助者限制其興建農舍,唯獨高雄市農業局片面從嚴認定及曲解休耕定義,百般刁難農民申請興建農舍。

  朱議員進一步說明南部農民輪作模式,一期作水稻加上二期作休耕(颱風因素)再加上裡作蔬菜或雜糧,但農業局卻認定領休耕補助的田區,就不能申辦興建農舍,抹滅農民權益,所謂休耕應該是長期休耕,或未有耕作事實才對。他多次向農業局索討農委會是否有限制農民興建農舍的相關函文,但歷經4個月仍看不到相關函文,而農業局內規興建農舍自我檢討表,已逾越、牴觸了母法,建請法制局、政風處糾正或查辦。

  對於政府將農地提供給光電業者,朱議員表示,其建蔽率可以達80%,但農民要建農舍卻處處受限。他認為農地興建太陽能板需變動20年之後,才具有防治水患、擴充或是修改渠道的條件。魚電共生、農電共生若要到達一定的量能,他認為可考慮荖濃溪、旗山溪,兩旁的高灘地,荖濃溪從蝴蝶橋的高灘地一路到斜張橋,可能超過1,000公頃的高灘地,300多年來也未被被洪水沖沒。否則零星土地搭建太陽能光電板,像貼膏藥一樣,這裡一塊,那邊一塊,會影響行車,希望市府在申請方面應嚴格把關。

 

朱信強議員憂心農地設置太陽能光電板的政策侵蝕現有農地。(圖片來源:朱信強議員服務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