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在國內爆發開來,民眾配合自主防疫,減少外出,全臺升第三級防疫延長至六月底,其中規定室內限5人、室外限10 人群聚,使得在高雄戶外街頭也幾乎看不到喝咖啡、休憩的人潮。但吳益政議員認為隨著疫苗逐步施打,疫情終會過去,在面對疫情期間及後疫情時代,期待交通局儘速提出高雄市騎樓使用辦法,否則就由市議會自行提出自治條例來執行。
身為交通委員會召集人的吳議員指出,南部夏季天氣炎熱多雨,騎樓提供民眾避雨行走的方便,在都市生活寸土寸金下,許多店家或個人也會利用騎樓空間營業及停放個人車輛,使得騎樓作為公共空間的定位變得模糊,更不利於無障礙環境的營造。另外,在疫情期間,全球許多城市為減少室內餐飲,都放寛或鼓勵室外用餐或外帶。即使在三級防疫階段,不允許民眾在騎樓飲食,但交通局仍應積極研究騎樓走廊,在不影響行人通行(1.5米至2米)的前提下,如何合理放寛或開放部分空間停機車、自行車及擺放非固定式營業桌椅?
騎樓的使用和民眾生活息息相關,但騎樓使用一向是莫衷一是,吳議員也要求交通局明定騎樓使用規則,到底騎樓哪些是可以使用?哪些可以停車?哪些不能停車?要留多少空間?在什麼樣的路況要怎麼處理?如果市府本身沒有準則可依循,警察要不要開單都拿不定主意,如此總會引發許多的爭議。
吳議員認為,民眾用不同方式使用騎樓空間,是相當普遍的事,在滿足人的需求前提之下,市府可酌情讓業者擺咖啡、擺商品或停車,但前提是要讓人可以走。過去沒有明確的規範,大家無所適從,造成有人營業,有人堆東西,卻沒有規則可循,增加執法難度,也造成行走的困難。
雖然政府鼓勵市民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吳議員表示,民眾還是有個人運具需求,很多人罵檢舉達人,但也暴露了問題核心本質就是停車位不足,使得車輛占據道路停車、騎樓停車等,又導致行人空間不足、自行車道、公車專用道發展受限。他也提出修正停車場設置獎勵、運用學校與公園設地下停車場、高醫等大型醫院應鼓勵設置立體停車場、輕軌與捷運端點或連外節點設置多功能停車場等8個解決停車問題的方案。
「高雄市獎勵投資興建停車場自治條例」為獎勵民間投資興建停車場,解決公眾停車問題所制定,吳議員認為獎勵民間的停車場應該要捐給市府,由市府將之作為公共停車場進行管理,才能解決民眾騎樓停車的問題,更符合社會正義。
吳益政議員主張訂定騎樓使用辦法,以減少騎樓使用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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