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姓名:鄭安秝
  • 第9選區:鳳山區
  • 服務處:高雄市鳳山區五權路119號
  • 議員頻道

鄭安秝抨擊寵物飼養退場機制缺乏人性

鳳山區
文章發布日期:2019/2/25 / 高市議壇NO.36

  隨著台灣社會對動物保育議題越加重視,一直忠心守護人類身旁的毛小孩生存權益,也逐漸為大眾所關注。喜歡飼養小動物的鄭安秝議員發現,有些飼主因為身體或經濟狀況出現變化以致於無法繼續飼養,使得寵物淪為流浪動物的事件不斷發生,這類現象值得關注。

  根據目前對寵物的飼養規定,除了繁殖業者外,其它飼主有責任對寵物進行節育、植入晶片登記並注射相關傳染病疫苗,如果不進行結紮必須另有免節育的申請,若惡意棄養則將遭罰款。這樣的規定看似非常嚴謹,讓飼主在飼養之前做好長期飼養的心理準備,但真實生活中並不是永恆不變,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故常常一轉眼就突然發生,原本經濟無慮飼養寵物的飼主,因意外造成無餘力和金錢可以負擔飼養。

  目前台灣許多流浪動物多遭飼主棄養,衛道人士或許會抨擊這些飼主沒有愛心、虐待動物、浪費社會成本,但很少人認真追蹤、探討原本有飼主的流浪動物,其飼主棄養的真正原因。

  對此,鄭議員表示,飼主棄養動物的原因很多,她認為現行法令缺少完善的飼養退場機制絕對是其一。目前唯一的退場機制即是飼主必須帶著寵物至收容機關,繳納3,000元的罰金。雖然罰金看似不多,但對經濟弱勢者來說便是一項負擔。大部分的毛小孩飼主非惡意遺棄,往往因為經濟因素而棄養,在連罰金都繳不起的情況下,往往選擇直接丟棄在公園或郊外。

  另外鄭議員也提到台灣的流浪動物多,光靠現行的收容所人員誘捕控管,人力相當有限,因此有必要善用民間力量產生加乘效果,然而真實狀況是善心民眾不忍流浪動物流落街頭,但又無能力飼養,送往動物收容所容易被誤認為惡意棄養的飼主,民眾得冒著被開罰3,000元的風險,有誰願意好心幫助流浪動物送往收容所呢?或者是好心的阿公、阿嬤在公園拾獲流浪狗,動保處鳳山辦公室要求其自行送往燕巢收容所,在收容程序不便利的情況下,只好放回公園,如此做法只是讓流浪動物繼續流浪,恐生禍端。

  鄭議員建議,現行的寵物棄養相關規定極不合理,市府要拋開預設犯人的心態,建構一套合乎人性和實際的寵物退場機制,才能確實改善流浪動物的問題。此外,她也呼籲不論你愛不愛毛小孩,請支持為牠們進行絕育的TNVR計畫,其透過大規模、高密度的絕育行動,控制某個區域內流浪犬貓的繁殖速度,以人道、有效的方式達成源頭減量。

 

喜愛毛小孩的鄭安秝議員督促市府建置合乎人性的寵物退場機制。(圖片來源:鄭安秝議員服務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