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行政勤政親民,為民喉舌,服務效能,做好審議監督市政府預算。
二、建議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視偏鄉醫療設備及醫療救助。
三、提議市政府針對原住民各社團文教、宗親會等寬列活動經費。
四、建議市政府考量,因地制宜,針對偏鄉寬列各項經費。
五、爭取市政府各局處經費,補助原鄉推展區政及公共事務。
六、維護原住民保留地與傳統領域積極發展產業觀光、生態之旅。
七、爭取經費加強各里之農路修護及鋪設水泥路面防護堤。
八、開設原住民產業微型貸款輔導原住民發展經濟事業之運作。
九、督促各機關團體放寬、簡化原住民各項申請優惠、補助補償審核手續資格標準。
十、協助原區公所及區代表會,訂定各項執行要點監督市政府預算。
十一、推動各項產業計畫:農村再生計畫、文化觀光產業計畫、傳統工藝特色計畫、溫泉開發計畫及餐飲民宿推廣等計畫。
十二、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建構高雄市原住民政基礎,保障高雄市原住民各項福利與權益。
十三、重視都市原住民社會福利救助、法律諮商、歲時祭儀及就業補助等方案。
十四、爭取提供心理輔導諮商、法律諮詢、弱勢婦女等服務專線。
十五、爭取擴增預算,保障原住民婦女及幼童、老年福利基金。
十六、爭取獎勵金針對學子才藝、競賽優秀人才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