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選民服務,曾經有人高調的認為民意代表只要專注在政策的探討便可,然孰不知這些陳情案的背後,往往代表著一群人有著相同困難,在正常的機制下無法獲得答案須透過非正式管道解決,亟待民意代表為他們伸出援手。
吳益政議員曾經接獲一名家長陳情,因為孩子讀了兩個月的設計科之後,發現與自己的興趣不合,所以希望能轉科或轉校,但學校的規定卻是要在新的年度才能轉,此項規定往往讓原本念得很痛苦的學生乾脆辦理休學。吳議員為此曾向教育局反映轉科(校),卻得到成績來不及製作做為轉科的參考,聽到這個答案,吳議員實在無法苟同。他認為教育的目的原本就應該是因材施教、有教無類,視學生適性、適學而學習,教育資源才不致於浪費。
談論該案例,吳議員仍強調回歸教育的價值,他認為教育的過程就是在幫學習者找到他的天賦,然後進一步提供適合其能力的教學內容。他不認為轉班(校)會讓學生來不及補修課程,只要多開晚上或週六的課程,這些學生也能追得上進度。
同樣也是一件從事件本身看到政策上邏輯問題的案例,多年前吳議員第一次選上議員的當天,隨即有檢察官向他陳情,其透天厝交屋後加蓋,卻被違建大隊要求拆除;後來又有一位司法人員也來找吳議員,類似相同的情形請他解決,當時他在質詢時向謝長廷市長反映,市長以緩拆除回應。對學政治的他而言,立法程序、政策的合理性都關乎法律的正當性,這些民眾違法的背後,是不是有政府執行不當或者法源不週延,是執政者應該思考的,而選民服務是直接檢驗政策、法律合宜與否的最佳利器。
吳益政議員認為教育制度應朝適才而教的方向修訂。(圖片來源:高雄市議員吳益政服務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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